国家文物局关于西魏永陵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62号)
陕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永陵保护总体规划大纲的请示》(陕文物字〔2012〕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魏永陵保护规划编制立项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机构一起,按照《
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开展西魏永陵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保护规划应注意陵园和景观风貌的整体保护,统筹考虑陵园本体保护、道路改线、村镇建设、耕种灌溉等问题,确保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请你局指导专业考古研究单位加强考古和研究工作,进一步搞清陵园的分布范围、布局和内涵,做好价值和现状评估,明确保护对象;同时,加强已有考古资料整理、研究工作,为规划编制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