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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加坡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拍摄许可[2012]44号)
国家文物局关于新加坡摄制组来华拍摄涉及有关文物的复函
(拍摄许可〔2012〕44号)
五洲传播中心:
你中心关于联合新加坡Beach House制作公司制作高清系列片《中国新发现》摄制组来华拍摄专题片涉及文物的函收悉。经研究,我局同意该摄制组于2012年6月拍摄四川金沙遗址、三星堆遗址、十二桥遗址、都江堰、成都平原史前城址有关镜头。具体拍摄内容及拍摄方式等事宜请与当地文物部门协商确定。在拍摄过程中,请该摄制组严格服从文物管理人员安排,务必确保文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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