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佛光寺东大殿与21孔窑房修缮工程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85号)
山西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佛光寺东大殿与21孔窑房修缮工程立项的请示》(晋文物〔2012〕6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五台山佛光寺东大殿与21孔窑房修缮工程立项。
二、该工程在实施前应充分开展前期勘察、评估和相关实验、研究工作。同时,应及早开展东大殿病害监测,为编制工程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三、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具备相关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分别编制五台山佛光寺东大殿与21孔窑房建筑保护工程方案,并报我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