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吐鲁番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测绘项目工作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400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吐鲁番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测绘项目工作方案的请示》(新文物保发[2012]3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修改意见如下:
(一)进一步细化测绘方案,在测绘图上标明有关文物遗存的材质、位置、范围和相对标高,以及散落遗迹和其他遗存可能分布的范围,注明道路及人工设施,标注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
(二)有关遗产点测绘范围的具体边界应根据丝绸之路申遗工作的相关要求进行调整。
(三)高昌故城和阿斯塔纳古墓群位置较近,1:5万、1:1万的地形图不必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