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沈阳市文官地区供水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83号)
辽宁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送沈阳市文官地区供水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辽文物保发〔2012〕50 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意见:
(一)补充供水工程项目在世界文化遗产、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清昭陵保护区划中的具体位置图。
(二)为与清昭陵陵寝建筑及周围景观相协调,新建泵房外立面颜色建议改为灰色调,屋面建议调整为灰瓦坡顶。
三、请你局组织有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方案进行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施工前,请你局组织专业考古单位对该工程拟建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勘探,如需进行考古发掘,请按程序申请。如遇有重要发现,应及时向我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