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绩效考评。要按照既有激励又有约束的要求,健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激励约束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考核办法,对地方组织领导、预算安排、资金项目管理、制度建设、宣传培训、农民满意度等综合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对下分配财政奖补资金的参考因素之一。省级和县级财政、农村综合改革部门应会同农业部门选择部分地区或项目,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使用效益进行绩效评价,运用科学合理的评价指标、标准和方法,对资金支出的经济效益、社会效果等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
(六)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督检查。一是按照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举的要求,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加大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的公开公示力度,运用公开栏、电视、网络等手段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相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分工,采取专项检查和重点检查等方式,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筹资筹劳未执行民主议事和审核程序,超范围、超标准筹资筹劳,强行以资代劳、捐资捐物,以及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规使用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
(七)规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基础管理。一是加强日常调查研究。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情况,探索新办法,通过深入挖掘提炼典型案例,指导推动工作全面有效开展。二是加强信息化管理。做好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信息化管理工作,逐步建立筹资筹劳项目文件发布、项目审核、项目管理、数据统计信息化网络监管平台;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信息管理系统,做好业务培训和运行维护,全面、准确、及时地反映和报送财政奖补工作进展情况和建设成果。三是加强档案管理。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村民一事一议会议和签字记录、筹资筹劳方案、资金劳务筹集清单、建设前后图片等相关原始资料汇总归档。四是加大宣传培训力度,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标语和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提高政策的知晓度和社会影响力。
四、深入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实施步骤
各地要结合实际,精心制定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工作步骤和重点,切实把加强规范管理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实施步骤具体分为四个阶段: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2012年8月底之前完成)。要以贯彻落实全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视频会议精神为契机,广泛开展宣传发动工作,掀起开展“规范管理年”活动的热潮,及时宣传报道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提高有关部门对加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管理的认识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