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关于命名“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的决定
(村发〔201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村务公开领导(协调)机构,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
近年来,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把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紧紧围绕发展农村基层民主、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不断深化村务公开,加强民主管理,创造了许多新经验和好做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保证了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在农村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农村经济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为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农村全面深入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决定,命名北京市密云县等100个县(市、区、旗)为“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这些单位的共同特点是: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领导(协调)机构健全,推动工作有力,履行职责认真,“难点村”面貌发生根本改变,在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中发挥了典型示范和模范带头作用。
希望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再创新佳绩。各地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实施《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示范单位为榜样,坚持面向基层、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继续深入开展示范创建工作,按照成熟一批、命名一批的原则,加强动态管理,不断提升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水平,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新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
附件: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全国村务公开协调小组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全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名单
北京市:密云县、房山区
天津市:宝坻区
河北省:青龙满族自治县、邯郸市峰峰矿区、肃宁县
山西省:长子县、沁水县、昔阳县、平陆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