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路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路支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Taojin Road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淘金路52号丽晶大厦首层103铺;核准钟晓君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广州淘金路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广州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广州淘金路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七、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Fu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39号御泉花园商业群楼一层09单元、二层05-09单元;核准邓汉英(TANG,Hon Yi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八、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Nanjing Branch;营业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洪武北路55号置地广场2303-2308室;核准邝志良(KWONG,Chi Leu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南京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九、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Dongguan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东莞市东城区东城中路君豪商业中心首层107室、二层201室;核准刘彦樑(LAU,Yee Leu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东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东莞银监分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