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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由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在内地分支机构改制的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二、核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

  三、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Branch;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1号嘉里中心首层8号、写字楼南楼2317-2318、2330和2421-2422室;核准汪雁龄(WONG,Ngan Li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北京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人民币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四、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Shanghai 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南路500号国家开发银行大厦首层A2单元、10层E单元、11层C、D及E单元;核准徐惠贤(CHUI,Wai Yin Raymond)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可以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支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Shanghai Huai Hai Zhong Road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淮海中路138号上海广场首层108单元及B003单元;核准李俊华(LI,JUNHUA)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上海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淮海中路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恒生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外文名称为:Hang Seng Bank (China) Limited Shanghai Gubei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长宁区水城南路6号;核准王勇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上海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恒生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古北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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