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同意保利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延长筹建期限的批复
(银监复[2007]211号)
中国保利集团公司:
你公司《关于保利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延长筹建期的请示》(保集字〔2007〕43号)收悉.
根据《
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银监发〔2007〕12号)的有关规定,同意保利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筹建期限延长3个月。
你公司应抓紧时间完成筹建工作,并按照《
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
申请设立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操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向银监会提交开业申请材料。如筹建延长期限届满时仍不能提交开业申请,原筹建批准文件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