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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2011及2012年上半年主食产业化专项调查工作的通知

  12.其它面制主食品:指除去馒头、挂面、鲜湿面条、方便面以外,以小麦粉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其他所有主食品,包括花卷、包子、面包等。
  13.方便、保鲜米饭:指脱水干燥型、半干型、冷冻型、罐头型方便、保鲜米饭等。
  14.其它米制主食品:指除去方便、保鲜米饭、蒸煮米饭、方便米粥、米粉(线)以外的,以大米为主要原料生产的其他所有主食品,如年糕等。
  15.速冻面制品:包括速冻包子、速冻饺子、速冻馒头、花卷、春卷等。
  16.速冻米制品:包括速冻汤圆等。
  17.其它速冻食品:指除速冻面制品、速冻米制品以外的各种速冻主食产品。
  18.杂粮主食:以玉米、荞麦、燕麦等为原料生产的主食产品。如:窝头、荞麦面条等。
  19.中央厨房:指专门为配送各连锁店(摊点)、食堂而进行生产加工主食的生产场所。
  三、主食品生产主要经济指标
  1.工业总产值:指采用报告期内的生产加工主食产品实际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价格)计算的工业总产值。包括成品价值、对外加工费收入和自制半成品、在产品期初期末差额价值。
  2.产品销售收入:指企业销售产品的收入和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总额。根据企业财务“损益表”中的数字填列。
  3.工业增加值: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以货币形式表现的工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工业增加值有两种计算方法:一是生产法,即工业总产出减去工业中间投入加上应交增值税;二是收入法,即从收入的角度出发,根据生产要素在生产过程中应得到的收入份额计算,具体构成项目有固定资产折旧、劳动者报酬、生产税净额、营业盈余,这种方法也称要素分配法。
  4.经济指标仅指企业“主食品生产加工”的经济指标,兼有其他产品生产的需要将其他产品经济指标剔除。对于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利用工商、税务、粮食等部门的相关记录资料,科学推算工业增加值等主要指标。
  济指标仅指企业“主食品生产加工”、鲜湿面条、方便面以外的。
  四、主食产品主要销售渠道及销量
  1.网点数:指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商场、超市、自营销售的客户以及市场摊点的数量(个)。
  2.销量:指销售本企业产品的商场、超市、自营销售的客户以及市场摊点,全年销售本企业产品的数量(吨)。
  3.商超:指综合性商场、超市(含专业食品商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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