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参股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银监复[2007]193号)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
你公司《关于参股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关情况的请示》(信总报〔2007〕7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以现金资本金人民币6.4亿元认购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人寿)6亿元股权。
二、你公司应严格按照《
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切实履行好股东职责,做好幸福人寿的设立工作。幸福人寿成立后,你公司应督促其建立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良好的内控制度和风险管理制度,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防范投资风险。你公司应对幸福人寿实施并表管理,双方应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切实防范不正当关联交易和利益输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