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评选表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国中医药创先发〔2012〕2号)
各直属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局机关各支部:
自2010年4月中央部署在全党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以来,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工作实际,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取得明显成效,得到各级领导同志和各方面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为弘扬先进、鼓舞士气、推动工作,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决定近期评选表彰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名额
(一)范围
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党务工作者、基层党组织均可参加评选。
(二)名额
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50个;
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100名;
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务工作者50名。
(具体名额分配详见附件一)
二、表彰条件
(一)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
1、领导班子好。
2、党员队伍好。
3、党建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好。
4、工作局面好。
5、群众反响好。
6、基层党组织成立满3年。
(二)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共产党员
1、坚持做到“五带头”。一是带头学习提高;二是带头争创佳绩;三是带头服务群众;四是带头遵纪守法;五是带头弘扬正气。
2、在中医药系统工作满3年以上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
(三)局直属机关创先争优活动优秀党务工作者
1、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组织本系统、本单位党组织开展活动有特色,得到上级党组织的肯定和广大党员群众的认可;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能够率先垂范,团结和带领党员群众做出优异成绩。
2、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从事专职党务工作时间满2年、兼职党务工作时间满3年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
三、推荐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