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人大的支持指导和审计的监督促进下,财政预算管理工作不断改进和加强,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代编预算规模虽然逐年压缩但仍然较大,部分项目支出年初到位率不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持续加快但一些专项支出完成情况仍不太理想;转移支付结构不尽合理,均衡性转移支付占比较低,专项转移支付管理仍需加强;中央政府性基金补助地方支出预算执行效率有待提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需进一步扩大;财政管理基础工作还不够扎实;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尚需健全,工作力度有待加大;损失浪费现象时有发生,资金使用效益仍需进一步提高等。审计情况也表明,2011年中央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但在预算编制、预算执行、项目管理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需要研究解决的问题。对此,国务院已要求中央有关部门按照全国人大有关决议要求和审计意见,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整改。
三、进一步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根据当前经济运行的新形势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并不断健全财税体制机制,同时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一)着力强化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预算管理规范化水平
完善预算编制程序,细化预算编制内容,进一步减少代编预算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强化基本支出管理,推动项目滚动预算编制。完善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补充和调用。优化转移支付结构,继续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降低专项转移支付占比。做好提前通知对下一般性转移支付和部分专项转移支付指标的相关工作,督促省、市、县将这部分转移支付全额编入年初预算。完善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提高政府性基金预算的规范性和执行率。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实施范围,逐步增加其对社保等民生方面的支出安排。健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制度,为如期提交全国人大审查做好准备。严格执行全国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对财政收支形势的监测分析,在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等各项财税政策的基础上,狠抓增收节支,依法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规范非税收入管理,严格控制一般性开支,切实保障民生等重点支出。建立健全预算支出责任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支出执行的及时性、均衡性、有效性和安全性。
(二)着力抓好管理基础工作和基层建设,夯实预算管理基础
继续推进财税法制建设,积极配合做好
预算法、
注册会计师法等立法相关工作,加强财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强化基础信息收集整理。健全支出标准体系,推进项目库建设。完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调整优化相关科目,更加准确地反映预算资金用途。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标准制定工作。积极稳妥推进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修订完善,推动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首批实施和试点工作。修订发布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制度,制定发布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有序推进医院、高校等非营利组织注册会计师审计试点。充实基层财政职能,强化县乡财政就地就近监管职责,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