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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交通银行曲靖支行、楚雄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交通银行曲靖支行、楚雄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184号)
交通银行:
《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雄支行升格为分行的请示》(交银〔2006〕58号)、《关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曲靖支行升格为分行的请示》(交银〔2006〕6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交通银行曲靖支行、楚雄支行升格为分行。
二、
上述两支行升格后,需按规定向云南银监局申请核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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