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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12年度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

  7.国家中心近3年获得的资金投入   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万元。2011年获得的资金投入    万元,其中国家财政投入  万元,自筹资金投入   万元。
  8.国家中心授权签字人名单:                     
                                  

  二、基本要求

序号

自查项目

自查内容

自查结果(包括证据名称、编号、清单)

1

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和法律责任追溯关系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法律责任;

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应当具有所属法人单位对其检验活动承担法律责任的明确依据。

 

2

具有财务独立性

具有能够独立调配、使用的固定资产;国家中心财务独立或相对独立,有独立账目

 

3

公正性

公正、诚信开展检验检测工作,机构有公正性声明,员工签署有公正性承诺

 

4

在资质认定证书有效期内开展工作

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认定(授权)证书、实验室认可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5

在资质认定授权范围内开展工作

根据资质认定授权的能力范围对外开展检验工作

 

6

出具客观、真实的检验报告

不出具虚假检验报告或不检验出报告

 

7

建立有职业安全健康制度

建立有保障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的有关管理制度;

 

8

年度报告制度

建立有每年定期向国家认监委报告工作情况的制度并遵循落实。

 

9

人员队伍要求

具备与申请授权项目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关键技术人员。人员状况符合《国家质检中心授权管理办法》中的要求

 

10

负责人培训

近3年负责人按规定参加过国家认监委组织的管理培训情况

 

11

建立履行社会责任的制度

建立有为社会提供公益性技术服务的制度并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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