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全程监管,杜绝非法测绘
严格把好“入口”“出口”关。海关在监管中发现进出境人员携带涉嫌涉及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出境的,应按照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办理,构成犯罪的,要移交国家安全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关部门要加强外国人来华测绘的成果保密检查,加强和完善互联网登载、传输我国地理信息数据的管理,防止将我国的涉密测绘成果携带、传输出境。
加强和完善科学研究、教学、旅游探险等合作项目中测绘活动的监管。科技、教育、旅游等部门要对今年以来批准的包含测绘活动的涉外项目进行全面清理,不得允许未经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外国人以任何形式在我国境内从事测绘活动。对经批准的包含测绘活动的有关项目,也要对其测绘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管理,杜绝超越批准范围从事测绘的情况发生。
加强测绘市场的动态监管。测绘部门要严把测绘市场准入关,建立测绘活动日常巡查机制,做好涉外测绘活动的跟踪监督,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杜绝各种非法测绘活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法行为
对外国人未经批准擅自来华测绘的或者超越批准范围从事测绘活动的,测绘部门要依法没收其测绘工具和测绘成果,并依法予以处罚。对未经批准对外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或者擅自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携带出境的,保密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对擅自登载、传输属于国家秘密的测绘成果的网站,有关部门要依法予以处理。上述行为触犯
国家安全法和
刑法的,要依法移交国家安全等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育、科技、旅游等部门对外国人来华项目中涉及测绘内容而不按规定程序予以报批的,应责令停止测绘活动,并移交测绘部门依法进行处理;涉外项目的中方陪同、接待人员发现外国人违法从事测绘活动而不予以制止的,要依法取消其导游、翻译、测绘等相关执业资格,情节严重的,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有关部门要尽快开展整顿和规范地理空间信息数据市场秩序工作,确保涉密地理空间信息数据的安全,加大打击外国人来华违法测绘的力度。
五、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测绘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