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关于完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方案》的通知

  对新规则发布前已暂停上市的公司,其恢复上市和终止上市等事项适用原规则,并按下述情形分别处理:(1)对于2012年1月1日前被暂停上市的公司,给予一定的宽限期,本所在2012年12月31日前对其股票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2)对于2012年被实施暂停上市的公司,如公司在发布2012年年报后的规定期限内提出恢复上市申请并被本所受理,本所将在受理其申请之日后的30个交易日内对其股票作出恢复上市或者终止上市的决定。本所要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公司应当在累计不超过30个交易日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公司提供补充材料的期限不计入本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内。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12年年度报告的,本所对其股票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新规则发布后,净资产、营业收入、审计意见类型3项新增指标的计算不溯及以前年度数据,即以2012年的年报数据为最近一年数,以2012年、2013年年报数据为最近两年数,最近三年数和最近四年数以此向后类推。
  新规则发布后,新增的股票成交量和股票收盘价两项指标,自新规则施行之日起适用。
  原规则中已有规定且在新规则中继续沿用的指标,不适用新老划断原则,应连续计算相关年度数据。
  新规则规定的风险警示板、退市公司股份转让系统及重新上市制度,待本所相关业务规则和技术准备完成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附:1.现行退市条件简表
  2.调整后的退市条件简表

  附1
  现行退市条件简表

退市条件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暂停上市

终止上市

连续亏损

两年(含追溯调整)

三年

四年

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公司未如期披露年度报告

--

--

连续三年亏损的暂停上市公司,其后一年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者虚假记载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者中期报告

两个月

四个月

六个月

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具备上市条件

――

自规定期限届满的下一个交易日

在本所规定的期限

内仍不能达到上市

条件

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披露本所同意其解决方案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未披露解决方案、提出的解决方案未获本所同意或者披露解决方案的公告后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暂停上市六个月内股权分布仍不具备上市条件

以终止上市为目的回购股份或者要约收购后,股本总额、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

--

公司披露收购结果公告或者其他相关权益变动公告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

――

上市公司被吸收合并

股东大会在公司股票暂停上市期间作出终止上市的决定

――

――

股东大会作出终止上市决定

公司解散

披露可能被解散公告后的下一交易日

――

股东大会作出解散决议

公司被法院宣告破产

披露法院受理申请裁定公告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

法院宣告破产裁定

公司暂停上市后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未提出恢复上市申请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被受理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

――

公司暂停上市后恢复上市申请未获同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