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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关于实施“万商西进工程”的通知


  (一)按照商务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的《商务领域人才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商财发[2006]281号)的规定,根据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实际需要,支持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每年培训约10万名具有职业资格的实用技工(中部、西部各约5万名)。中西部地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需求制定年度实用技工培训方案,符合条件的由中央财政补贴资金予以支持。

  (二)为加强东中西合作,商务部还将组织东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为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部分出口加工区和部分省级开发区培训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并在培训资金上予以支持。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有资产管理、社会保障资金管理、财税管理、招商引资、土地规划、环境保护、节能降耗、服务业发展与管理等。

  (三)商务部将举办各类商务人才培训班,按照中西部地区的需求,为中西部地区培养急需人才。

  四、全力办好“中国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

  商务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与中部六省加强合作,突出主题,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共同打造“万商西进”投资贸易合作平台,将“中博会”办成充分展示中部六省投资环境、大力推进产业梯度转移、扩大对内对外贸易、培育旅游支柱产业的盛会。

  五、积极开展投资促进活动,大力推进产业梯度转移

  (一)充分利用多、双边投资促进机制,扩大中西部地区的对外交流;促进东中西部地区投资促进机构加强合作,支持其共同举办多种形式的投资促进活动。

  (二)积极促进东中西部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签订投资促进产业转移合作协议、互利合作园区协议,并采取多种方式支持协议的有效实施;对中国国际投资促进会、投资促进事务局组织的中西部地区到东部招商引资活动及境外推介活动予以资金支持。

  (三)建设“万商西进工程”投资促进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东中西互动合作提供信息服务。

  六、促进东中西合作,建设“万商西进”快速物流通道

  (一)支持中西部地区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和电子口岸建设,推进口岸资源优化配置;鼓励上海、广州、厦门、天津等沿海城市与中西部地区加强口岸大通关合作;

  (二)采取积极措施,促进长三角、珠三角、环渤海和闽南经济区与中部六省合作,建设快速物流通道,加快通关速度,大力推进承东接西、连南通北的现代物流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中部地区交通枢纽和物流枢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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