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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AP1000主泵泵壳射线外协的复函

国家核安全局关于同意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AP1000主泵泵壳射线外协的复函
(国核安函[2012]84号)


沈阳鼓风机集团核电泵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原沈阳透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AP1000主泵泵壳射线外协的申请》(沈透平发〔2011〕10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鉴于哈电集团(秦皇岛)重型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哈电重装”)的人员、设备、业绩和经验等能够满足AP1000项目主泵泵壳补焊区域射线检验的要求,考虑到AP1000项目所遵循的ASME体系和国内无损检验单位尚无ASME资质的特殊性,我局同意你公司将AP1000主泵泵壳的射线检验工作分包给哈电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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