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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2012年版)》、《全国农村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12年版)》等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方案和检查评估细则2012年版的通知(2012修订)


  全国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检查评估细则(2012年版)

建设标准

分值

检查评估方法

评分标准

社区中医药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

160+20

1

将中医药工作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注重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充分发挥中医药作用;制定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扶持和促进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40

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

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

1.未纳入本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扣10分;未纳入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扣10分;未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扣10分;

2.未制定本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扣10分;

3.对上述政策措施未组织落实,扣10分;落实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2

区政府成立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制定社区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0

1.查阅政府文件等相关资料;

2.政府及相关部门访谈。

1.未成立领导小组,扣10分;

2.未制定实施方案,扣10分;

3.未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或未组织实施扣10分;组织实施不力的,酌情扣分,最多扣10分。

3

区政府在贯彻落实社区卫生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时,统筹考虑社区中医药服务,保证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中医药服务所需的基本设施设备和人员培训等中医药服务工作的投入;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落实一定比例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

40

查阅近三年政府文件、政府预决算、拨款凭证、支出凭证等相关资料。

 

1.无社区中医药服务财政补助政策,扣10分;

2.对开展社区中医药服务所需基本设施设备无投入,扣10分;对人员培训无投入,扣10分;

3.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中无用于中医药预防保健工作经费,扣10分。

4

将社区中医药服务项目(包括针灸、治疗性推拿等中医非药物疗法及中医药适宜技术、中药饮片、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低于其他诊疗方法(加分项)。

20+20

查阅医保文件。

1.未将中医药服务项目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扣20分;

2.对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时应用中医药诊疗方法的自付比例低于其他诊疗方法的,酌情加分,最多加20分。

5

严格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严格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严格执行中医药临床技术操作规范等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

10

1.查阅政府及相关部门文件;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1.未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扣5分;

2.中药饮片、中成药的使用管理不规范,每个机构扣1分;

3.未严格执行中医药相关标准规范的,每个机构扣2分。

6

将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中开展中医药服务、应用中医药适宜技术等发挥中医药作用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及其管理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在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中将中医药服务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分值占比不低于10%。

20

查阅政府及卫生局考核文件和考核记录。

1.考核指标中无中医药内容,扣20分;

2.中医药服务分值占比低于10%,每降低1%,扣2分。

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

230

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科室设置。(120)

7.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中医科作为一级临床科室独立设置。

30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达标机构数量不足10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7.2 95%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须设立1个以上中医诊室和1个以上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并集中设置,在装修装饰上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

30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达标机构数量不足95%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每个机构诊室数量不符合要求,扣5分;诊室未集中设置,扣5分,装修装饰上未体现中医药文化特色,扣5分。

7.3根据中医临床设置情况配置针灸器具、火罐、刮痧板等基本设备和诊断类、针疗类、灸疗类、中药熏洗类、牵引类、电疗类、磁疗类、康复类等其他中医诊疗设备。

2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查阅固定资产清单。

1.未配备基本设备的,扣10分;

2.配备其他中医诊疗设备不足4类的,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少1类扣1分。

7.4 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柜(药斗)、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药戥、电子秤等,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300种,提供煎药服务;或者由有经营配送资质的机构统一配送中药饮片和提供煎药服务。

40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机构设置中药房数量不足10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1分;

2.每个实地检查的机构发现未设置中药房,扣20分,配备中药饮片数量少于300种,扣10分,中药房设备不能满足中药调剂需要,扣5分,不能提供煎药服务,扣5分,每个机构最多扣20分;

3.统一配送中药饮片和提供煎药服务,未能提供有关合同资料或实地检查未执行配送和煎药服务,按第2条扣分。

8

不低于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中医药物处方和非药物疗法人次数占总处方数比例大于50%,下同),设置中医诊室和其他中医临床诊室(包括针灸、推拿、理疗、康复、养生保健室等)等,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诊疗设备(设备种类同上)。设置中药房,配备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提供煎药服务,或者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级单位)统一配送和提供煎药服务。

70

1.查阅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1个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医疗执业许可证等资料。

1.设置中医临床诊室的机构数量不足4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分;

2.设置中药房或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级单位)统一配送中药饮片的机构数量不足40%的,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5分;

3.实地检查的机构,中医药物和非药物处方数占总处方数比例不足50%,扣20分,未设置中医临床诊室,扣70分,未设置中药房或者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上级单位)统一配送中药饮片,扣30分,中药饮片品种数不合格,扣10分,未提供煎药服务,扣10分。

9

发挥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的指导作用,推动二级以上公立中医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中医药服务联合与协作,建立有效的双向转诊制度。建立公立医院与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与公立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不少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总数的40%。与公立综合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应作为对口帮扶的重要内容。

40

1.查阅文件;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与公立中医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的,每个机构扣20分,有合作协议,但无相关工作记录的,酌情扣分,每个机构最多扣10分;

2.尚未建立分工协作机制的地区本项不扣分。已经建立的地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公立中医医院建立分工协作关系的机构数量低于4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最多扣10分。

社区中医药人才队伍

90

10

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包括执业注册或执业地点备案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执业的大中型医疗机构在职和退休中医人员,下同)占医师总数不低于25%,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2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

30

1.查阅卫生局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查阅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中级职称人员名册。

1.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中医类别医师低于25%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5分;

2.每个机构每少1个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医师扣5分。

11

不低于40%的社区卫生服务站(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根据中医临床诊室设置情况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有1名临床类别医师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25

1.查阅卫生局统计资料;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人员名册。

1.配备中医类别医师合格的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占总数比例低于40%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2.其他社区卫生服务站医师配备不合格的,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1分。

12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均接受过省级以上中医药管理部门组织的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并考核合格。

 

25

1.查阅开展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的文件、资料和培训记录。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人员名册。

1.未开展中医类别全科医师岗位培训、转岗培训或规范化培训,扣15分;

2.实地检查的机构每发现1名中医类别医师未接受过相关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扣2分;

13

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类别医师开展《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中成药)》、《中成药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中药注射剂临床应用指南》培训,制定实施鼓励临床类别医师参加中医类学历教育、西学中班等政策措施。

10

查阅培训资料和记录并检查实施。

1.未开展培训,每个机构扣5分;

2.未制定鼓励临床类别医师参加中医类学历教育、西学中班等措施,扣5分,未组织落实,扣4分。

公共卫生服务中中医药作用的发挥

190+10

14

鼓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积极运用《中医健康管理技术规范》,在0-6岁儿童、孕产妇、老年人和高血压、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中至少选择一项开展试点探索工作,或积极探索开展其他中医药服务项目。(加分项)

+10

1.查阅相关资料;

2.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有鼓励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医药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相关政策,加10分。

15

开展中医体质辨识服务,根据居民不同体质开展健康指导,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30

1.查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20份,每个机构5份;

2.访谈6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中心2名,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站1名。

1.健康档案中记录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内容不足80%的,每降低2个百分点扣1分;

2.健康档案中无中医体质辨识及健康指导记录,每份扣1分;

3.根据访谈和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个医师最多扣3分。

16

运用中医药理论知识在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运动锻炼等方面对居民开展养生保健知识宣教等中医药健康教育 。

 

16.1提供中医药健康教育资料,每个机构每年提供不少于6种有中医药内容的文字资料,播放不少于3种有中医药内容的音像资料。

2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不合格的,每个机构扣6分。

16.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宣传栏每年不少于4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社区卫生服务站宣传栏每年不少于2次中医药健康教育内容。

15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不合格的,每个机构扣4分。

16.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开展不少于2次公众中医药健康咨询活动。

15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每个机构每少1次扣4分。

16.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年举办不少于4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社区卫生服务站每年举办不少于2次中医药健康知识讲座,引导社区居民学习和掌握中医药养生保健知识和中医药养生方法。

2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不合格的,每个机构扣6分。

17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积极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通过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产后康复等方法,开展优生优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技术指导以及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等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并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中予以记录。

1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查阅孕产妇保健手册10份,每个中心5份。

1.在孕产妇保健手册中体现使用中医知识和方法不足6份的,每少1份扣2分。

2.孕产妇保健手册记录未体现使用中医知识和方法,每份扣1分。

18

针对社区老年人、妇女、儿童以及亚健康人群等重点人群制定中医药养生保健方案,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指导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个体化的食疗药膳、情志调摄、运动功法、体质调养等养生保健活动,并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3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重点人群中医保健方案和社区居民健康档案。查看社区居民健康档案20份,每个机构5份。

1.未制定中医保健方案的,每个机构扣8分;每个机构每少1种方案,扣4份;

2.制定方案但未实施的,每个机构扣6分。居民健康档案中无实施记录,每份扣1分。

19

运用中医“治未病”理论和方法,开展不少于3种慢性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冠心病、脑卒中、慢性支气管炎、肿瘤、骨关节病等)患者健康管理服务,针对社区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的群体/个体中医药行为干预措施,应在居民健康档案中予以记录。

40

1.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高血压病、2型糖尿病及其他任1种慢病中医药健康管理方案;

2.随机抽取4个居民进行电话回访,每个机构1人;

3.访谈6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中心2名,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站1名。

1.慢病健康管理方案的每个机构,每少1种扣4分;每个机构最多扣8分;

2.电话回访不合格的,每人扣3分;

3.现场访谈和考核的4名中医类别医师,基本合格,每人扣2分;不合格,每人扣4分。

20

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积极参与传染病的预防工作。

1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传染病防治预案。

预案无中医药内容的,每个机构扣3分。

中医基本医疗服务

230+5

21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运用中药、针灸、推拿、火罐、敷帖、刮痧、熏洗、耳压等中医药方法辨证治疗社区常见病、多发病。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中医处方(包括中药饮片、中成药和中医非药物处方)数占处方总数比例不低于30%,其中中药饮片处方数占处方总数不低于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能提供多种诊疗方法相结合的中医药综合服务。

100

1.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社区卫生服务站,并查阅20人(诊)次中医病历,每个机构5人(诊)次;

2.实地检查连续5个工作日的门诊处方;

3.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情况。

1.辨证施治不正确,每人次扣5分;

2.中医处方比例,每降低1个百分点扣4分;

3.中药饮片处方比例,每降低1个分点扣6分;

4.未设置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每个中心,扣10分;

5.中医药综合服务区不能提供多种诊疗方法相结合的中医药综合服务,每个中心,扣10分。

22

将中医药纳入社区康复体系,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结合现代理疗方法,对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进行康复治疗。

20

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查阅20份中风后遗症、肢残等疾病康复病历(工作记录),每个机构5份(人)。

1.中医药未纳入社区康复体系,每个中心扣10分;

2.康复病历(工作记录)无应用中医药康复手段的记录,每份扣2分。

23

推广中医药适宜技术。

23.1设立基层常见病多发病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基地,有专门的示教室,配置视频会议会诊系统,有条件的要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会议会诊视频网络,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40+5

1.查阅卫生局设立基地的文件及资料;

2.实地检查基地并查阅培训资料、记录、制度等文件以及设施设备清单。

1.未设立基地,扣40分;

2.设施设备不合格,扣20分,培训人次不达标,扣20分;

3.纳入全国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会议会诊视频网络,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加5分。

23.2建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队伍,以师资为主要成员成立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专家指导组,建立完善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业务指导长效机制。

20

1.查阅师资队伍清单和成立专家指导组相关文件;

2.访谈2名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师资。

1.无师资队伍,扣20分,未成立专家指导组,扣10分;

2.访谈不合格的,酌情扣分,每名师资最多扣5分。

23.3分类

开展

中医药适宜

技术

推广

23.3.1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一册系列丛书,重点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临床类别医师推广临床简易、安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和中成药合理应用知识。

20

1.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2个卫生服务站;

2.访谈和考核4名临床类别医师,每个机构1人。

1.未配备手册的,每个机构扣5分;

2.根据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5分。

23.3.2推广《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手册》第二册系列丛书,重点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类别医师推广针灸、刮痧、拔罐、敷贴、推拿、熏洗、耳压等临床常用的中医药适宜技术。

30

1.实地检查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个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2.访谈5名中医类别医师,每个中心2名,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站1名。

1.未配备手册的,每个机构扣10分;

2.根据考核情况酌情扣分,每人最多扣6分。

中医药服务满意率和知晓率

100

24

24.1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不低于90%。

100

1.拦截调查40名社区居民,每个机构10人(5人为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过的居民);

2.访谈5名中医类别医师,2个社区服务中心每个2名,以提供中医药服务为主的社区卫生服务站1名。

1.社区居民中医药常识知晓率低于90%的,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30分。

24.2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不低于90%。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内容知晓率低于90%的,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30分。

24.3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5%;

3.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服务满意率低于85%的,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最多扣25分。

24.5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不低于85%。

4.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医药人员对中医药相关政策知晓率低于85%的,每降低5个百分点扣3分,最多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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