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筹建襄樊市商业银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7]171号)
襄樊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
《襄樊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建襄樊市商业银行的请示》(襄城信发〔2007〕6号)收悉。根据《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襄樊市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筹建襄樊市商业银行。
二、襄樊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应接受湖北银监局的指导,筹建过程中要切实降低最大单一客户贷款比例及最大十家客户贷款比例,解决监事长兼任问题,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湖北银监局。
三、襄樊市商业银行筹建工作完成后应向湖北银监局提出开业申请,由湖北银监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改制设立城市商业银行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检查并审核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