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商请支持新版金融许可证换发工作的函
(银监办函[2007]79号)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办公厅:
银监会金融许可证工作实施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工商登记工作得到了贵总局的关心和大力支持,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为了增加银行业监管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银监会对金融许可证版面进行了改版。在保持原有金融许可证版面要素基本不变的情况下,在金融许可证版面的左下方增加“发证机关”一项,用于填写发出金融许可证机关的名称(新版金融许可证版面样式附后)。请贵总局对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许可证工商登记工作予以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