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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原意大利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原意大利圣保罗意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支机构合并变更的函

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原意大利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原意大利圣保罗意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支机构合并变更的函
(银监函[2007]104号)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常务董事兼首席执行官Corrado Passera 2007年1月29日签署的至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准原意大利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原意大利圣保罗意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支机构合并变更的申请,具体内容如下:

  一、批准原意大利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与原意大利圣保罗意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合并。

  二、批准原意大利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更名为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Intesa Sanpaolo S.p.A. Shanghai Branch),原意大利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的税务和债权债务由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Intesa Sanpaolo S.p.A. Shanghai Branch)承继。核准庇世隆(Roberto Bisagno)任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营业地址为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1号上海招商局大厦10楼1001室,营运资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人民币营运资金10000万元人民币,外汇营运资金40000万元人民币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根据《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在下列范围内经营对各类客户的外汇业务以及对除中国境内公民以外客户的人民币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买卖股票以外的其他外币有价证券;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办理国内外结算;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代理保险;从事同业拆借;提供保管箱服务;提供资信调查和咨询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该分行可以吸收中国境内公民每笔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定期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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