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法国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华分支机构更名的函
(银监函[2007]88号)
法国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董事会主席Philippe Dupont 签署的致我会的函收悉。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7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6年第6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兹批复如下:
批准法国外贸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英文名称变更为Natixis Shanghai Branch。该分行其他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