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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职能作用积极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活动的通知


  (一)积极推进食品行业诚信建设。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把对食品经营者的道德诚信教育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更加有机结合起来,采取针对性措施,强化监管、严格执法,提高监管效能,加大对失信违法企业的惩治力度。要突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品种的治理整顿,特别是要加大对农村食品市场、季节性和节日性食品市场,以及乳制品、“地沟油”、食品添加剂、酒类等重点市场和重点商品的专项整治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执法行动,依法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侵害消费者权益和影响食品消费安全的突出问题,坚持严查重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要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进一步通过强化企业自律意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者自律体系建设,不断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

  (二)大力开展创建文明集市、诚信市场和“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不断深化农村文明集市创建活动,持续推行“创建文明集市示范标准”,扎实推进农村集市诚信体系建设。要深入开展诚信市场创建活动,大力表彰创建活动示范市场和先进单位。结合创建活动,要教育和引导市场开办者、经营者强化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提高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制定科学完备的企业合同信用指标体系,客观全面地反映企业的合同信用状况。要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引导企业建立健全科学的合同管理制度,共同营造“诚信经营、守信光荣”的氛围。

  (三)进一步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要深入推进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对市场主体的守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推进“国家经济户籍库”的建设,加强内联应用,基本形成工商系统各层级、各条线之间信息资源的互联、互通和共享;推进外联应用,基本实现工商行政管理监管信息与外部门监管信息的共享。抓紧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逐步形成统一的信用记录平台,完善企业信用档案和市场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强化对守信者的激励和对失信者的惩戒。与此同时,要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的出资监管,严厉打击虚假出资的违法行为。加强对企业名称核准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清理企业名称中有悖公序良俗和不良文化色彩的现象。

  (四)认真整治广告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广告日常监测检查,严厉查处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非法涉性、低俗不良广告。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以守法诚信为核心的公益广告活动。发挥公益广告作用,倡导厚德、尚义、守信、明礼等道德理念,引领社会风尚。推动行业自律,规范广告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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