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需要编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软科学项目研究大纲》的建议科技项目,在组织项目评审后,中国海事局另行通知申报单位。
五、有关情况说明
1、项目申报成功以后,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招标的,按有关程序执行。中国海事局不对项目申报单位是否能够最终成为项目承担单位做出任何形式和内容的实质性承诺。
2、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风险。
3、申报材料提交后,中国海事局对项目申报材料的信息除作为评审材料外,承诺不做任何其他用途,项目申报单位自行做好项目申报中的技术保密,无论是否立项成功,申报材料均不予退回。
4、中国海事局不收取评审等相关任何项目立项申报的费用。
5、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马兆亮 010-65292491 65292493(FAX)
电子邮件:mazhaoliang@msa.gov.cn
附一:
中国海事局科技项目建议书
项 目 名 称:
建议单位(部门): (盖章)
建 议 日 期: 年 月 日
中国海事局科技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
|
建议单位
(部门)
| | 联系人
| |
电话
| |
项目类别
| □部海事局科技项目 □直属海事局局科技项目
|
项目类型
| □软科学研究 □技术开发 □应用转化 □其他
|
项目开始年份
| 20 年
| 项目结束年份
| 20 年
|
项目经费
| 预算总额 (万元)
| 20 年预算 (万元)
|
其中:□ 申请经费 (万元)
□ 本单位自有(自筹) (万元)
|
一、项目背景、研究目的与必要性:
|
二、项目前期工作基础:
|
三、项目研究内容与进度:
|
四、项目考核目标和成果形式:
|
五、项目预期目标及经济、社会效益:
|
六、项目研究方式
□海事系统内研究 □社会化研究
|
七、建议单位(部门)意见:
(签字)
年 月 日
|
八、部海事局科技主管部门组织初审意见(评审方式、人员及初审结论):
□需要评审 □需要编写《科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签字)
年 月 日
|
九、部海事局科技主管部门组织评审意见:
□同意立项 □暂缓立项 □不立项
理由:
(签字)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