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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关于举办水利部机关第四届“浪花杯”游泳比赛的通知


  五、参赛要求

  (一)报名要求

  1、个人项目:每队每项限报2名,每名运动员限报2项(不含团体接力)。

  2、团体接力项目:每队每项限报1队。

  3、参加团体接力项目比赛的运动员必须同属一个代表队,一名运动员不能代表两个代表队参赛。

  (二)分组方式

  1、个人项目:

  45岁以下(196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为甲组;

  45岁以上(1967年1月1日(不含)以前出生)为乙组;

  司局级领导干部组(只分男女,不划分年龄组)。

  2、团体项目不划分年龄组。

  六、奖励办法

  (一)团体总分录取前八名。团体总分第一名,比赛组委会颁发“浪花杯”(流动杯)。

  (二)各单项和团体接力项目录取前八名,颁发奖牌予以奖励。

  七、有关要求

  (一)各司局及在京直属单位工会组织要高度重视,积极筹备,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认真做好游泳比赛的组织、人员选拔、训练、参赛及相关工作。

  (二)比赛设仲裁委员会接受各代表队对运动员资格、年龄组、运动成绩的申诉。各代表队申诉须由领队代表负责,不接受个人申诉。仲裁委员会仲裁结果为终裁。

  (三)运动员参赛须携带身份证备查,泳装、泳帽、泳镜自备。

  (四)请各司局及在京直属单位务必于2012年7月16日前将《水利部机关第四届“浪花杯”游泳比赛报名表》(见附件)报送电子版至部直属机关工会。

  联 系 人:蔡志强  陈 莉

  联系电话:63203412 63203277

  手  机:13601364802  13910138194

  邮  箱:chensq333@yahoo.cn

  附件:水利部机关第四届“浪花杯”游泳比赛报名表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附件:
  水利部机关第四届“浪花杯”游泳比赛报名表

  单位:          领队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

参赛  组别

个人项目

接力项目

女子项目

男子项目

男子  接力

女子  接力

混合  接力

自由泳

蛙泳

仰泳

蝶泳

自由泳

蛙泳

仰泳

蝶泳

50m

50m

50m

50m

100m

100m

50m

5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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