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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审计结果公告2012年第32号——中央部门单位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本次审计外专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74 051.86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99.65%。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35万元。上述问题对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外专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已得到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2011年,所属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基金会“引进人才事业费”项目部分会议费、印刷费支出,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涉及金额18.35万元。
  此外,局本级及所属机关服务中心2011年度预算中有3个项目在编报时未完整准确填写支出明细、测算依据及方法。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要求责成所属单位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预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外专局应进一步规范预算编制工作和政府采购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外专局已责成有关单位进一步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管理。
  附件:1.外专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外专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中国民用航空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局本级和所属空中交通管理局(以下简称空管局)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民航局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局本级和27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民航局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741 071.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民航局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553 439.4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87 631.93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民航局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552 347.0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31.7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9 697.1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1 413.6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1 412.06万元。上述问题对民航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民航局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能够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不断健全内部相关管理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问题得到积极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7年至2009年,民航局为初步设计未获批复的“上海浦东机场场面监视雷达系统”等3个基建项目申报并取得预算资金14 643万元。至2011年底,上述3个项目的初步设计仍未获批复,实际已支出2775.56万元。
  2.2011年,民航局使用机场管理建设费安排的民航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中,有11 014.22万元用于为上海航空公司、广东省机场集团公司等单位违规投资基本建设的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3.2010年12月至2012年1月,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和地区空管局(分局、站)等22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用2011年度预算资金向中国民航大学、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捐款共204.2万元。
  4.所属空管局滞留民航政府性基金3618.38万元。
  (1)民航局2009年6月为空管局“民航甚高频数据链模式二系统工程”建设项目安排民航政府性基金2591万元,在2010年7月该项目改由空管局所属民航数据通信有限公司自筹解决后未予收回,至2011年底尚有余额2580.01万元。
  (2)至2011年底,空管局下属华北空管局2007年至2008年因故被取消的“首都机场地面引导系统场面监视系统”建设项 目的两个子项目获得的860万元民航政府性基金,仍滞留在该局。
  (3)至2011年底,华北空管局2003年安排的“应急指挥中心”建设项目的5个子项目未实施,所获民航政府性基金167.38万元滞留该局。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空管局将“民航通信卫星网扩容工程”等3个项目的安装费、连接电缆等开支列作事业支出,少计固定资产217.30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5.18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至2011年底,所属空管局及下属6个单位1993年至2002年向职工出售账面价值57 288.75万元的公有住房后,未按规定核销资产,其中5个单位还累计提取折旧7962.03万元;所属中国民航管理干部学院以前年度报废的货车、轿车等固定资产仍未清理核销,账面价值为548.65万元。
  2.所属空管局下属企业违规转分包工程项目。
  (1)2003年4月,下属企业北京空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按总价195.85万元从华北空管局承揽“应急雷达自动化系统”项目,但该公司实际并不具备建设能力,而是按总价103万元转包给其他单位,从中获利92.85万元。
  (2)2010年2月,下属民航数据通信有限责任公司从空管局技术中心承揽总价93.2万元的GNSS子系统及相应技术服务合同之后,违约将部分子项目分包,合同价款50万元。
  3.所属空管局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未发挥效益。
  (1)至2011年底,空管局2000年利用民航基础设施建设基金等共180.98万元购置的2套卫星站设备均未投入使用,其中1套尚未安装。
  (2)空管局2008年4月在民航博物馆影院土建工程未完工的情况下提前进口的巨幕放映设备,至2011年底仍未安装,且额外发生仓储费用94.37万元。
  4.2011年,所属清算中心未经批准与机场、航空公司约定按清算金额的0.9%收取手续费,累计收取手续费5047.12万元,部分用于奖励航空公司和返还给机场,年底结余1914.15万元。
  5.所属清算中心2006年以来自行将其代收航路费存款利息作为事业收入转入其自有资金账户,至2011年底累计转入6443.11万元,用于弥补汇兑损失和经费开支。其中,2011年发生1597.25万元。
  6.2007年至2011年,局本级在“部门集中收入”预算支出中,列支独立预算单位所属离退休干部局和空警总队的基本支出共1656.0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74.0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民航局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基建项目预算编报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编报预算;对违规给予流动资金贷款贴息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贷款贴息规定;对所属部分单位违规动用预算资金捐赠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对所属空管局滞留民航政府性基金问题,要求收回资金并上缴;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和资产未按规定核销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清理纠正,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空管局下属企业违规转分包工程项目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管理规定,追回非法转包获利并上缴;对所属空管局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未发挥效益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建设项目管理;对所属清算中心未经批准收取机场服务费清算手续费问题,要求按规定申报,未获得批准前不得收费;对所属清算中心将航路费存款利息收入转作事业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将当年利息收入归还原渠道;对为独立核算所属单位列支基本支出问题,要求收回资金,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相关责任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民航局应加强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提高专项资金项目投资管理质量,规范国有资产管理和核算,强化对所属单位预算执行和财务收支的监管。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民航局高度重视,责成相关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对所属空管局滞留民航政府性基金及下属企业违规转分包工程项目问题,已将涉及资金3711.23万元上缴;对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和资产未按规定核销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及决算(草案),并停止计提有关折旧;对所属空管局部分建设项目投资未发挥效益等问题,空管局已布置全系统基建项目大检查,正研究完善相关制度;对所属清算中心未经批准收取机场服务费清算手续费问题,该中心已就收费项目报民航局审批;对所属清算中心自行将航路费存款利息收入转作事业收入问题,已调整有关会计账目。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民航局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民航局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办本级和所属中国国际扶贫中心、全国贫困地区干部培训中心(以下分别简称国际中心、培训中心)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国务院扶贫办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办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7 042.97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国务院扶贫办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7042.97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0 000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国务院扶贫办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 042.97万元。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634.95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91.32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8 133.73万元。上述问题对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国务院扶贫办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办本级在“贫困地区防灾减灾、灾害应对及灾后重建”等3个项目中,列支与预算内容不符的课题研究及图书出版费共59.9万元;所属国际中心在“国际减贫交流”项目中以委托发放稿酬名义多领取资金3.33万元。
  2.2011年,办本级通过调整账目将公用经费26.22万元用于弥补人员经费缺口。
  3.2008年至2011年,所属国际中心、培训中心和中国扶贫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在公用经费和项目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等共410.2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205.2万元。
  4.2008年至2011年,国务院扶贫办将25个农村扶贫开发软科学课题委托给北京师范大学等4个单位承担,并采取以拨代支方式拨付全部预算资金866万元。其中13个已结题课题结余资金135.21万元,占拨款额的29.33%。
  此外,办本级在2011年度部分会议、培训经费预算中编入了所属单位的支出预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8年至2011年,办本级对一些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复安排试点项目资金1.2亿元。
  2.2008年至2010年,所属发展中心将本单位的房租费、办公费和招待费等共342.71万元,转至其参股的中国扶贫发展服务公司列支。
  3.2007年至2011年,所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外资项目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外资中心)和国际中心将37.02万元收入存放在工会账户,未纳入基本账户核算管理。
  4.2008年至2010年,所属外资中心利用虚假的出版物完成验收证明在“社区主导型发展(CDD)试点项目”等项目中向有关出版社支付18.06万元,至2011年底实际支出印刷费3.47万元。
  5.2010年至2011年,所属国际中心、发展中心和培训中心在举办会议、制作专题片和购买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等技术服务时,未按规定从定点单位采购或履行政府采购审批程序,涉及采购金额共454.1万元。
  6.2011年,所属外资中心在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将在往来科目核算的款项互相抵销,导致资产和负债分别少计4422.74万元。
  7.2011年,所属培训中心将部分捐赠资金和国际培训班收入859.1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作收入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国务院扶贫办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课题经费管理不到位、承担单位结余较多问题,要求及时办理结题验收,按规定处理结余经费;对所属国际中心多领取资金问题,要求予以追回;对扩大经费支出范围问题,要求归还资金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重复安排试点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规范扶贫资金分配管理;对所属单位部分收支未按规定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纠正;对所属单位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对所属单位少计资产负债及收入核算管理不规范问题,要求责成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国务院扶贫办应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组织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措施,严格监管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收支。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国务院扶贫办高度重视,专题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已通知课题承担单位清理收回结余资金,所属外资中心和培训中心已按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并修改完善了软科学课题管理办法、扶贫开发试点项目管理办法、事业单位非财政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国务院扶贫办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最高人民检察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最高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高检院)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院本级和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高检院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院本级和4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高检院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院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机关办公楼维护费用29.26万元。
  2.2011年,院本级扩大支出范围在项目支出中列支1092.88万元,用于弥补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机关服务经费不足。
  3.2011年,院本级实际发生政府采购支出2336.24万元,超出政府采购预算436.2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院本级国有资产出租收入754.78万元,未及时上缴中央财政专户。
  2.2010年,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购买家具79套,涉及金额42.42万元。
  3.院本级办公楼及所属国家检察官学院改扩建工程项目已竣工交付使用,未办理竣工财务决算。
  4.院本级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财务核算不规范,机关服务中心部分经费收支在院本级财务账上核算。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高检院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政府采购不规范等问题,要求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未上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问题,要求尽快上缴;对未及时办理基建项目竣工决算问题,要求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要求尽快理顺核算关系。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高检院应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用途使用资金;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督和检查,促进其严格遵守财经法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高检院和所属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财务核算不规范问题,已完成了财务职责范围划分和数据分割,实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独立核算。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中央对外联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中央对外联络部(以下简称中央联络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离退休干部局、机关服务中心,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中央联络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审计结果表明,中央联络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至2011年,部本级为所属两家二级预算单位代编代报住房改革支出预算共计379.12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3.23万元。
  2.2010年至2011年,中央联络部离退休干部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18.0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9.08万元。
  3.2011年,中央联络部实际采购有关软件50.62万元,未按规定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另有总额206.88万元的采购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中央联络部在往来科目核算“办公区设施设备综合改造”项目经费收入150万元,造成少计收入。
  2.至2011年底,中央联络部2000年对所属当代世界出版社借款的50万元仍挂账未清理。
  3.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盘盈的固定资产79.44万元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
  三、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中央联络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为所属单位代编代报预算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报;对离退休干部局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人员经费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预算资金;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相关规定;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入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借款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及时清理借款;对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盘盈资产未按规定核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将盘盈资产暂估入账、调整决算(草案)。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中央联络部应进一步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严格按照预算支出范围使用资金,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中央联络部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修订完善了政府采购管理等制度;对在往来科目核算收支问题,已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社本级和所属小康杂志社等4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求是杂志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841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求是杂志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2616.85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224.15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841万元。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4.46万元。上述问题对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求是杂志社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009年以来,求是杂志社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项目及资金预算;2011年有12.40万元采购支出未按政府采购规定实行集中采购。
  (二)2011年,求是杂志社及所属小康杂志社档案袋等制作费、图书馆工程设计费和会议费等报销凭证中,有不规范发票共14.66万元。
  (三)2010年至2011年,求是杂志社在其主办的《红旗文稿》杂志上违规刊登没有明确广告标志的广告,共收取费用19.80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1.80万元。
  此外,求是杂志社2009年至2011年编制的部分项目预算缺少项目申报书。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求是杂志社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要求规范相关预算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规定;对报销凭证不规范问题,要求严格执行发票管理制度;对刊登没有明确广告标志的广告并收取费用问题,要求规范广告刊登和收费行为;对项目支出申报资料不全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报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求是杂志社应进一步加强项目预算编报工作,规范财务收支和政府采购行为。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求是杂志社正在组织进行整改。
  附件:1.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求是杂志社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经济日报社本级和所属中国经济网传播中心、北京中经网联合信息咨询中心、北京证券日报社,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经济日报社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即社本级预算。财政部批复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7 03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经济日报社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7 034万元,其部门预算执行率为100%。
  本次审计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7 034万元。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77.83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653.0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1 506.51万元。上述问题对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经济日报社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会计法及相关会计制度规定。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0年和2011年,经济日报社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项目资金631.16万元。其中,2010年和2011年分别在“中国经济产业景气指数项目”预算中分摊办公楼折旧费用324.75万元和207.28万元;2011年在“办公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项目”预算中支出电脑购买费用99.13万元。
  2.经济日报社2011年度决算报表反映当年预算全部执行完毕,但至年底实际有1346.67万元预算未执行,造成决算报表多计支出。
  此外,经济日报社“网站运行费”和“经济日报新媒体建设”项目2011年年初预算未细化到具体承担单位。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所属北京证券日报社各驻地记者站参与《证券日报》发行、广告等经营活动,涉及金额共583.3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06.58万元。
  2.至2011年底,经济日报社2009年以前陆续为各驻地记者站开设用于日常开支等的银行账户仍有11个未报经财政部门审批,资金余额共312.74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经济日报社超出国家规定标准向广告公司多支付代理费682.48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391.37万元。
  4.至2011年底,经济日报社2008年以前应收款项共8169.65万元仍挂账未收回,有的长达20多年。
  5.2011年,经济日报社驻地记者站发行经费支出中,有224.11万元未取得原始报销凭证。
  6.至2011年底,经济日报社将驻吉林、青岛等地记者站11个银行账户撤销后收回的余款72.28万元、收到的奖励经费20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及时计列收入。
  7.2010年和2011年,所属中国经济网传播中心少计收入1441.89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911.62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经济日报社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决算报表多计支出问题,要求调整决算报表相关内容;对年初项目预算未细化问题,要求加强项目预算编报管理;对所属北京证券日报社驻地记者站违规参与报纸经营活动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对未经审批为驻地记者站开设银行账户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和纠正;对多支付广告代理费问题,要求严格按照规定标准执行;对应收款项长期挂账问题,要求尽快清查并按规定处理;对无原始单据列支费用问题,要求在清理基础上据实列支;对所属记者站银行账户撤销后余款及奖励经费在往来科目中挂账问题,要求进行清理并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国经济网传播中心少计收入问题,要求调整会计账目。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经济日报社应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和新闻采编部门管理,加大财务管理和监督力度,及时清理长期挂账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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