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011年,所属3个单位扩大支出范围使用项目资金共785.48万元。其中,所属工程建设服务中心在“基建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中列支职工工资保险、水电费、取暖费等共432.93万元;所属农技中心在“直属单位中心运行费”和“直属单位国有资产维护与运行经费”项目中列支无关的委托业务费、会议费、专用材料费等286.97万元;所属财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财会中心)在“农业业务培训经费”等专项中列支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共65.58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以下简称植保所)未经批准调剂使用或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支出714.81万元。其中:超过规定范围拨付有关单位委托课题费40万元;列支预算未安排的设备费339.63万元;支付长期聘用人员工资及社会保障费、研究生培养费、导师书报费和职工地区生活补贴等共335.18万元(2011年发生236.85万元)。
此外,农业部在2011年度预算编制中存在为所属单位代编预算等问题。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以下简称农影中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直接委托央视市场研究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农业节目相关调研,合同金额90万元。
2.2011年,所属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以下简称食品中心)未经批准,擅自核销以前年度出售的15套职工住房,并调减固定资产及固定基金账面价值1138.6万元。
3.2010年和2011年,所属中监所未经批准出租总面积1647平方米、总价值1085万元的综合楼,两年共取得租金收入530.2万元。
4.2009年至2011年,所属农影中心将收取的广告费178.15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所属规划院6名中层干部违规持有下属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股权191.98万元,2009年至2011年从这3家公司获取分红、报酬、奖励等共计231.82万元。其中,北京华农农业咨询有限公司一直依托规划院的信誉、人力等资源,从事与该院相同的农业工程咨询业务,2009年至2011年获取咨询业务收入2089.67万元。
6.2010年,所属植保所下属中保兴农种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以提取管理费的名义,从其所承担科技专项的特设账户中转款22.6万元至公司基本账户;未经绩效考核,使用科技专项资金发放公司人员奖励款10.5万元,其中非课题组人员4.7万元。
7.2011年,所属植保所下属北京中保绿农高新科技有限公司在不具备相关业务资质的情况下,通过签订虚假合同从中保兴农种业高新科技有限公司承担的课题中获取收入15.4万元。
8.2009年,所属规划院支付在编职工科技成果转化奖263.2万元,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农业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两个单位虚报领取运行费问题,要求责成其将多领的财政资金上缴,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所属农技中心挪用项目资金对外投资问题,要求责成其将挪用的资金全部收回并上缴,相应调整会计账目;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科技专项资金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及科技专项资金管理规定;对所属农影中心未按规定履行政府采购程序问题,要求责成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对所属食品中心未经批准核销职工住房、所属中监所未经批准出租房产问题,要求责成其予以纠正;对所属农影中心广告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上缴;对所属规划院中层干部违规入股下属公司并兼职取酬、入股企业依托该院获取经营收入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关联业务关系,清理收回应属规划院收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所属植保所下属公司违规从特设账户向基本账户转款和未经绩效考核发放奖励款问题,要求责成其追回特设账户转款并归还资金原渠道,收回违规发放的奖励款,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所属规划院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要求责成其按规定纠正。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农业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编制和执行,加强对所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强化对事业单位入股办公司的管控;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进一步加强对科研课题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和科研成果管理,健全内控制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农业部高度重视,积极进行整改。对所属单位虚报领取运行费、挪用项目资金对外投资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将违规资金上缴到指定账户,部分已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单位扩大项目支出范围、未经批准调剂使用科技专项资金问题,已责成相关单位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对所属农影中心广告收入未及时上缴问题,全部收入已上缴中央财政;对所属单位未经批准核销职工住房和出租房产问题,正按规定补办审批备案手续;对所属规划院下属公司依托该院获取经营收入问题,已核实清理完毕,制定了分步收回相关收入的计划;关于违规持股的问题,相关人员已做了书面检查,并将全额清退所持股份;对所属植保所下属公司以虚假合同拨款、违规从特设账户向基本账户转款和未经绩效考核发放奖励款问题,已整改完毕;规划院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问题已整改完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农业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农业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局、培训中心、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以下简称研究院),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商务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商务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2 370 481.83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商务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901 683.2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468 798.6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商务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1 394 436.03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8.8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633.4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 515.84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5146.8万元。上述问题对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商务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
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
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建立健全了以预算管理为核心的财务管理制度体系,加强了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未经批准自行调整4个对外援助成套及物资项目预算,涉及金额共计12 948万元;自行将项目预算资金306.87万元调剂用于基本支出。
2.2008年至2011年,商务部及所属国际经济合作中心实施两个对外援助技术合作项目中,在承包单位实际投入人员、工作时间均低于合同约定的情况下,仍按合同金额付款,导致多支付194.87万元。
3.2011年,商务部追加安排的预算220万元的4个项目因前期准备不充分,当年未执行,资金全部闲置未用。
4.2011年,商务部未按规定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支出共5941.38万元未按规定公开招标。
5.2011年,所属研究院采取以拨代支、扩大支出范围等方式支出22.34万元。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至2011年,商务部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及对外援助司3个司局在未向有关部门报批收费许可的情况下,授权电子政务平台托管企业向入网企业收费1313.30万元。
2.至2011年底,部本级专项办公经费余额1039.17万元在往来科目挂账10多年,所属机关服务局往来款项余额1960.67万元挂账超过3年,均未按规定清理。
3.至2011年底,有22个对外援助经济技术合作项目购置的价值共267.78万元的固定资产,未按规定纳入部本级固定资产账核算。
4.2011年,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取得的485.88万元非税收入、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出租代管房屋的租金收入80万元,均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5.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以合作办学方式出租教学楼、图书馆、学生宿舍楼等国有资产,至2011年6月已收租金2284万元。
6.至2011年6月,所属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以下简称外贸中心)和培训中心负责实施的广州琶洲展馆二期工程等7个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总计30.31亿元)已竣工使用3年,一直未办理竣工决算。
7.所属中国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将部分出国办展业务交给民营企业承担,并为其提供银行账户。
审计还发现,商务部对援外优惠贷款项目检查与评估不够深入;所属培训中心等单位存在资产出租、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业务经营管理等方面不够规范的问题。以前年度审计指出的房产产权变更手续不完善及房产出租收入未按规定管理等问题,目前尚未整改到位。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向商务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自行调整预算问题,要求今后严格按规定执行预算调整报批程序,并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多付对外援助技术合作项目资金问题,要求责成相关单位核实追回多支付款项,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追加预算未执行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和申请追加项目预算;对未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部分项目支出未按规定公开招标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认真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所属研究院以拨代支等问题,要求责成其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对3个司局自行授权企业收费问题,要求停止上述违规行为;对往来科目挂账余额长期未清理问题,要求尽快清理;对固定资产未纳入法定账册核算问题,要求对相关固定资产情况进行清理;对驻外使馆经商参处取得的非税收入未按规定管理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管理;对所属机关服务局自行出租代管房屋、出租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的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房产出租报批手续,将收入按规定上缴;对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审批手续;对所属外贸中心和培训中心基本建设项目未办理竣工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所属交流中心将出国办展业务交由民营企业承担并为其提供账户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纠正;对援外优惠贷款项目检查与评估不够深入问题,要求加大援外项目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对以前年度审计发现发现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要求尽快纠正。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商务部逐项提出了整改措施,部分问题已经整改到位。对自行调整预算和追加预算未执行问题,已建立项目预算和立项“双挂钩”制度;对多付援外项目款的问题,正组织进一步核查追收;对未编报项目支出政府采购预算问题,设立了专门机构负责政府采购业务管理;对所属研究院以拨代支等问题,已整改完毕;对所属培训中心未经批准出租国有资产问题,已补办了备案手续;对所属外贸中心和培训中心的基本建设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决算问题,有关单位正在抓紧办理;对援外优惠贷款项目检查与评估不够深入问题,正商有关部门修订援外优惠贷款管理办法。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商务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商务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国家图书馆、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以下简称干部学院)等7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文化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29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文化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520 013.84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文化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404 019.62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15 994.22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文化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270 114.6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51.94%。审计查出当年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8445.2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2055.48万元。上述问题对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文化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能够遵守
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
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问题得到了认真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部本级在“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项目上年结转3750.24万元的情况下,向财政部申请追加该项目预算3300万元,当年实际支出2714.65万元,使该项目结转下年资金增至4335.59万元。
2.2011年,部本级所有项目均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中发生办公设备、印刷、会议等政府采购支出共2331.59万元。
3.2011年,部本级在“对外宣传经费”和“中直院团场次补贴”等专项资金中列支委托项目代办费、优秀剧目展演宣传经费等预算内容之外的支出共413.78万元。
4.2011年12月,部本级将其立项的“繁荣文艺创作专项资金”和“扶持动漫发展专项”项目预算1600万元列支后,拨付项目执行单位所属中国美术馆和国家图书馆,当年实际未支出。
5.2011年至2012年1月,部机关工会使用迎春联欢会赞助费等资金购买购物卡55万元,其中38.64万元已发放给部机关职工。
6.2011年,所属3家单位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606.35万元,其中:国家图书馆在“中华古籍保护计划”项目中列支173万元,用于辛亥革命展览费;中国国家话剧院在“新剧场及办公楼开办、运行费”项目中列支73.35万元,用于专题片制作费;国家清史纂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清史纂修工程”项目中列支360万元,用于文化部艺术创作活动中心承包费。
7.2011年,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未将考级收入50.33万元和所属首都联合职工大学中国歌剧舞剧院分校资产104.59万元纳入法定账册核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干部学院未经公开招标,将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工程直接委托给施工单位,合同总价为206.52万元。
2.2011年,所属国家图书馆违规将“一期改造工程”项目中的文献整理用纸箱和文献除尘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的方式委托其全资子公司承办,实际合同结算金额为212.46万元。
3.2011年,所属国家博物馆未严格执行政府集中采购规定,将应由政府集中采购的印刷、物业管理项目委托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采购,涉及资金1636.5万元。
4.2011年,文化部实有车辆94辆,其中超过核定编制配备使用44辆,目前仍有30辆未清退或处置。
5.2005年至2011年,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超出批准的专业范围组织艺术考试并制作颁发考级证书28 825个,收取考试费128.38万元。
6.所属国家博物馆和中央文化管理干部学院等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尚未给所有办公电脑配备正版办公软件。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文化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扶持动漫产业发展”项目预算编报及结转资金量大问题,要求编制预算时综合考虑财政拨款结转情况;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要求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问题,要求追回资金并归还原渠道,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多计支出问题,要求按照实际支出调整会计账目和决算(草案);对违规发放购物卡问题,要求收回违规发放的资金;对所属单位未将有关收入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管理问题,要求责成其将收入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管理;对所属单位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问题,要求严格按规定管理;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要求对超编制配备使用的车辆按规定处置;对所属单位超出批准范围组织艺术考试并颁证收费问题,要求停止上述行为;对所属单位软件正版化专项检查和整改工作不到位问题,要求尽快完成正版化工作。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文化部应加强预算编制环节的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从严控制开支范围;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认真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化部及其所属单位进行了积极整改。对扩大专项资金支出范围问题,已将专项资金归还原渠道并调整了会计账目;对所属中国歌剧舞剧院未将有关收支及资产纳入法定账册统一核算问题,已按要求纳入单位统一管理;对公务用车超编问题,已清退或处置超编车辆12辆。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文化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文化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执行情况表(表略)
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1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部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医学科学院等9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卫生部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部本级和56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卫生部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1 189 255.49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卫生部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1 106 798.48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82 457.01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卫生部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18 449.72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26.77%。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226.16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478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19 946.18万元。上述问题对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卫生部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符合
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
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卫生部强化了内设部门和所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预算管理责任,建立了“预算执行管理信息系统”;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以下简称医科院药植所)在前期论证不充分的情况下,申请项目预算300万元,至年底资金全部闲置。
2.2010年至2011年,所属医科院药植所使用“中药资源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研究平台设备购置”项目资金购置926.16万元设备,未编入年初新增资产配置预算。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将卫生部所有的3处房产对外出租,取得的出租收入141.65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
2.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对外投资638.85万元,至2011年底未在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3.所属北京协和医学院(原中国协和医科大学)对外投资1700万元,至2011年底未在该院法定账册核算。
4.至2011年底,所属医科院药植所2010年6月已验收并投入使用的投资1.21亿元的职工住宅建设工程、所属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信息研究所(以下简称医科院信息所)2009年10月完工并投入使用的投资2980万元的科研楼加固工程,均未办理竣工决算。
5.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以下简称疾控中心辐射所)、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等3家单位将取得的部分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或直接冲减支出,造成少计收入共计1355.88万元。
6.至2011年底,所属医科院药植所2006年以来已结题的86项科研课题未及时结账,经费结余343.03万元长期在往来科目挂账。
7.2011年,所属医科院信息所、疾控中心辐射所未经批准出租房屋,取得房租收入625.76万元。
8.审计卫生部及课题承担单位实施的209个科技重大专项课题发现,部分单位采取虚列支出等方式转移套取财政资金529.33万元;改变资金用途扩大支出范围4695.97万元;无预算或超预算支出1393.79万元;会计核算及资产采购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29 540.49万元;配套资金不到位以及虚假配套等问题6611.53万元;特设账户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1799.63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和建议
对上述问题,审计署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卫生部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所属单位前期论证不充分造成项目资金闲置、资产购置未纳入新增资产预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出租收入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问题,要求责成其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按规定上缴租金收入;对所属单位对外投资不入账问题,要求责成其清理入账;对所属单位未及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问题,要求责成其尽快办理竣工决算;对所属单位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问题,要求责成其及时清理;对所属单位未经报批对外出租房产的问题,要求责成其补办报批手续;对科技重大专项资金财务收支不规范问题,要求督促有关课题承担单位按照规定整改,改进和加强对重大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署建议:卫生部应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科学合理地编制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国有资产监管,规范财务管理,并加大对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的监管力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此次审计发现的问题,卫生部及相关所属单位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对所属北京协和医学院对外投资不入账问题,已将账外投资登记入账;对所属单位收入在往来科目挂账和课题经费结余问题,已调增了有关收入,将科研课题经费结余转入科研收入。其他问题正在整改中。
附件:1.卫生部2011年度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表(表略)
2.卫生部2011年度重点审计单位和资金预算行情况表(表略)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11年12月至2012年3月,审计署对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审计了委本级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中国人口宣传教育中心(以下简称宣教中心)等5个单位,并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延伸审计。
一、基本情况
人口计生委为中央财政一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由人口计生委本级和12个二级预算单位的预算组成。财政部批复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的部门预算支出为44 958.62万元(指财政性资金预算,下同),人口计生委决算(草案)反映的当年预算执行数为34 844.43万元,其部门预算与执行结果的差异总额为10 114.19万元。差异的具体情况及产生原因见附件1。
本次审计人口计生委本级及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支出共计33 909.81万元,占部门预算支出总额的75.42%。审计查出预算执行中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3355.47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1971.47万元;其他财政收支方面不符合财经制度规定的问题金额7565.8万元。上述问题对人口计生委2011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影响见附件2。
审计结果表明,人口计生委本级和本次审计的所属单位2011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了
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会计处理基本符合
会计法及有关会计制度规定;以前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基本得到了整改。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委本级违反规定用途使用资金1384万元。其中:2009年12月,将搬家回迁等专项资金884万元用于所属机关服务中心维修改造;2009年6月和2010年4月,将奖励扶助等专项资金500万元拨付给所属中国生殖健康产业协会作周转金使用。
2.2011年,委本级在项目支出中列支超过预算范围的办公费、交通费和招待费等共1202.73万元。
3.2011年,委本级未经批准在预算科目之间调剂使用资金98万元。
4.2011年,委本级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实际支出超出预算31.24万元。
5.2011年,所属宣教中心在项目支出中列支不属于项目预算的费用98.53万元。
6.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规范。
(1)委本级印刷费支出51.55万元和所属机关服务中心办公家具支出55.21万元,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2)所属药具发展中心实际发生政府采购设备支出89.77万元,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所属人口文化发展中心使用人口文化动漫产品开发项目资金支付制作费184.05万元,未实行公开招标。
(4)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在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中支付基因组信息提取费160.39万元,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二)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2009年以来,人口计生委违规要求下属9个单位每年向机关服务中心缴纳综合服务费,至2011年累计收取406.4万元,其中2011年发生80万元。
2.2011年,委本级及所属部分单位违规向本单位和下属单位基本存款账户划拨资金5925.81万元。
3.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将受托管理的委机关房产出租,2011年取得出租收入164.15万元未按“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上缴;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批准将部分房屋出租,2011年取得出租收入255万元。
4.2009年至2010年,所属宣教中心由下属北京仁宣信息有限公司以36.50万元购买1辆轿车,以0.2万元从下属中国人口音像出版社购买账面价值34.89万元的2辆轿车,归中心领导使用。
5.至2011年底,所属机关服务中心1993年设立北京迪侬经贸公司投资的50万元,一直未纳入该中心法定账册核算。
6.2011年,所属机关服务中心未经批准借给北京汤山假日会议中心260万元,至年底仍有160万元未收回。
7.2009年12月,所属科学技术研究所未经批准与相关单位等签订和解协议,将法院裁定的417万元债权核减21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