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第十一批拟任总精算师考核的公告
(保监公告〔2012〕9号)
为落实《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保证总精算师任职核准工作顺利进行,我会决定对取得国外精算师资格的第十一批拟任总精算师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填写《拟任总精算师任职考核报名表》提交到我会人身保险监管部,并发送电子邮件至junjie_wang@circ.gov.cn。
二、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2年7月15日。
三、考试时间:2012年7月16日上午9:00-11:30。
四、考试地点:中国保监会1621房间。
五、考试采用百分制,满60分及格通过。
六、考试范围:
1、传统、分红、投连、万能产品精算规定;
2、分红保险管理暂行办法、投资连结保险管理办法;
3、
保险公司总精算师管理办法;
4、会计准则相关内容;
5、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
6、
人身保险内含价值报告编制指引;
7、
人身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管理办法;
8、保险公司偿付能力报告编报规则;
9、
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10、
保险公司养老保险业务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