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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兴业银行义乌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中国银监会关于兴业银行义乌支行升格为分行的批复
(银监复[2008]132号)
兴业银行:
你行《关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升格为分行的请示》(兴银请〔2006〕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兴业银行义乌支行升格为分行。
二、
你行应按照《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向浙江银监局申请核准该分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三、
该分行应按规定向浙江银监局申请换领金融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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