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五路68号五月花商业广场13楼;营运资金为4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罗伟杰(LAW,Wai Kit Irvi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广东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十二、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Su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江苏省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苏华路2号国际大厦1楼0103室、10楼1001室;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林益弘(LIN, Yi-Hung)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苏州银监分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苏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十三、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Chengdu Branch;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总府路2号时代广场A座2907-2910室;营运资金为10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丁勇强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四川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