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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监会关于批准由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在中国境内分支机构改制的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二、核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章程》。

  三、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Branch;营业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办公楼12层1-5、7-12室和平台层PW2(16-17)号店铺;营运资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郭凌燕(Kok Lyn Yen)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北京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Lufthansa Centre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50号北京燕莎中心写字楼S102B/S124室;该支行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顾群辉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支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北京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燕莎中心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Beijing Zhongguancun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中街6号中关村金融中心B座首层;该支行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杨亮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支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北京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四、批准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外文名称为:Standard Chartered Bank (China) Limited Shanghai 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1号招商局大厦首层、8层10、11室、9层15、16室、14层、18层2室、22层15室、23层1、2、11、12室、25层12-14室、32层14室、34层7、8室、35层、38层1室及39层;营运资金为5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核准陈庆顺(Tan Keng Soon)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该分行承继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上海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英国渣打银行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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