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Xi’an Branch;营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南关正街68号东亚银行大厦1层104;核准金孝贤(KAM,Hou Yin John)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4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陕西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Xi’an Beidajie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西华门大街1号凯爱大厦B座1层;核准许亦红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西安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西安北大街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十一、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Chengdu Branch;营业地址为:四川省成都市人民南路一段86号城市之心商务大厦10楼D单元;核准毛汉文(Moo,Hon Man)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四川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十二、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Hang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18号嘉德广场18楼A、B及G室;核准梁达文(LEUNG,Tat Man Timmy)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2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杭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浙江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