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Huadu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秀全大道43号之一首层;核准詹小雘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广州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花都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八、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Zhuhai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珠海市拱北迎宾南路花苑新村;核准李锦添(LEE,Kam Tim Richard)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41835.84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珠海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珠海银监分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珠海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九、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Dalian Branch;营业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7号东亚银行大厦首层及二层;核准郑卓伦(CHENG,Allen Yuk Moi)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30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大连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华府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大连华府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Dalian Huafu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民政街137号;核准刘健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华府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大连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大连华府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