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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由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在内地分支机构改制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Xiamen Jiahe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明发商业广场A区一层01、02、03号及216号和271号商铺;核准张秀品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厦门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厦门嘉禾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七、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183号大都会广场一至四层;核准李颖新(LEE,Wing Sun Winson)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40061.4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广东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路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环市路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Huanshilu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环市东路360号珠江大厦101地铺;核准聂穗云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环市路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广州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环市路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Guangzhou Panyu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禺山大道2号至24号金城大厦一楼10、12、14号地铺;核准陈敏刚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广州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广州番禺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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