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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批准由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在内地分支机构改制的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开业的函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Shanghai Xujiahui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徐汇区南丹东路396号;核准林伸茂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上海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徐家汇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地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地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Shanghai Xintiandi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卢湾区兴业路150号;核准姚丰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地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上海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新天地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Shanghai Jingan Sub-branch;营业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1576号一层;核准王维琦任该支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1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支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支行在其上海分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上海静安支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五、批准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开业,中文名称为: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外文名称为:The Bank of East Asia (China) Limited Shenzhen Branch;营业地址为: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88号深圳中心商务大厦一楼01-02号和二楼;核准陈玉明任该分行行长的任职资格;营运资金为4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等值的自由兑换货币;该分行承继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获准经营的全部业务;该分行业务范围与其总行相同,并在其总行获准的业务范围内经授权开展业务;该分行经其总行授权并经深圳银监局验收合格后,可以经营对中国境内公民的人民币业务。原东亚银行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应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注销等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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