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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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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事项表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附件
  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合作事项表


┌───┬─────┬───────┬────────────────────────────┐
│类  │序号   │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别  │     │       │                            │
├───┼─────┼───────┼────────────────────────────┤
│   │     │联合开展税  │1.利用互联网、新闻媒介、纳税服务热线、实体办税服务   │
│   │  1   │法宣传和纳  │厅等联合开展税法宣传、纳税咨询辅导。          │
│   │     │ 税咨询   │2.共建、共用12366纳税服务热线,协调开展纳税咨询。   │
│   ├─────┼───────┼────────────────────────────┤
│   │     │       │1.共建网上办税服务平台。                │
│纳  │ 2    │建立多元办  │2.共进政务中心。                    │
│税  │     │税服务平台  │3.互设服务窗口、互派人员。               │
│服  │     │       │4.新建、改建、扩建办税服务厅实现国家税务局、地方税   │
│务  │     │       │务局共建。                       │
│   ├─────┼───────┼────────────────────────────┤
│类  │     │联合开展纳  │1.共享纳税人需求信息,联合开展纳税人维权活动。     │
│   │  3   │       │2.联合组织中介机构、志愿者、行业协会、纳税人之家等   │
│   │     │税人维权   │                            │
│   │     │       │社会力量,参与税收法律援助和纳税人维权。        │
│   ├─────┼───────┼────────────────────────────┤
│   │     │联合开展纳  │                            │
│   │  4   │税信用等级  │1.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
│   │     │       │2.联合公布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结果。            │
│   │     │ 评定    │                            │
├───┼─────┼───────┼────────────────────────────┤
│   │     │联合办理税  │1.联合办理税务登记证。                 │
│   │  1   │       │2.建立统一税务登记平台,实现登记、注销、变更等信息   │
│   │     │ 务登记   │                            │
│   │     │       │互联。                         │
│   ├─────┼───────┼────────────────────────────┤
│   │     │共同探索优  │1.减少纳税人涉税资料重复报送,实现涉税资料共享。    │
│税  │  2   │       │                            │
│   │     │化业务流程  │2.拓展委托代征的范围(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
│源  │     │       │                            │
│   ├─────┼───────┼────────────────────────────┤
│管  │     │       │                            │
│理  │     │       │1.建立税源信息互通和联合监管机制。           │
│类  │     │联合开展个  │2.对个体共管户,制定统一的分类征收标准、统一征收    │
│   │     │体户、共管  │模式及委托代征方式,并定期交换信息。          │
│   │ 3    │       │                            │
│   │     │户、重点税  │3.对共管户和重点税源企业,联合开展税源调查、数据    │
│   │     │ 源管理   │分析、纳税评估和稽查监管等。              │
│   │     │       │4.联合开展各税种管理,如企业所得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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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类  │序号   │项目名称   │  具体措施                     │
│别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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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
│   │     │       │1.开展税收协定执行协作,加强常设机构判定的协调    │
│   │     │       │及信息沟通等工作。                  │
│税  │     │       │2.对非居民企业加强各税种协同管理。          │
│源  │     │联合加强国  │3.在一个凭证上共同签字盖章,联合开具对外支付税    │
│管  │ 4    │际税收管理  │务证明。                       │
│理  │     │       │                           │
│类  │     │       │4.联合加强反避税合作,加强审核环节的协调配合,对   │
│   │     │       │涉税疑点及时通报并做好协查工作;严格执行重大案件   │
│   │     │       │“立案”、“结案”上报税务总局审核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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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1.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交流通报、移交有关涉税疑   │
│税  │     │共同开展专  │点和涉税检查、稽查情况。               │
│收  │     │项检查、专  │2.联合开展专项检查和区域专项整治检查工作。      │
│执  │  1   │项整治、专  │3.联合开展专案稽查(共同制定检查方案、共同实施联   │
│法  │     │ 案稽查   │合检查、共同上报检查结果)。              │
│类  │     │       │4.凡税务总局部署的专项、专案检查,国家税务局、地方  │
│   │     │       │税务局向税务总局报送统一检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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