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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承德溥仁寺石质文物保护方案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承德溥仁寺石质文物保护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23号)


河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承德溥仁寺石质文物科技保护方案的请示》(冀文物字[2012]197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以下修改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溥仁寺石质文物材质特点、气候、地质、水文等要素与病害成因的关系研究,明确主要病因,采取更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
  (二)应根据深化研究成果和现场试验结果等,进一步深化方案,细化保护措施做法和要求,并尽可能明确针对有关病害的相应保护措施。
  (三)所有保护措施均应进行现场试验,确认效果良好后,方可实施。对石质文物进行表面封护要慎重,应根据石质特点选用适宜的封护材料,并保证足够的时间检验试验效果。应根据溥仁寺石质文物病害特点,对所采用的化学材料,补充有针对性的筛选试验。
  (四)对团龙陛的生物病害、大面积水泥修补等问题,应补充相应的处理措施,再考虑覆罩保护。
  (五)可选用喷砂等物理方法进行清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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