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打击围标串标和转包、违法分包行为,通过监督检查、群众举报、媒体报道等渠道发现问题和线索,集中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严厉打击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的行为。特别是对国有企业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收取“管理费”等问题,要坚决查处,不仅要依法依规对企业进行处罚,还要严肃追究企业有关负责人和行政监督部门的责任。要深挖细查违规行为背后的腐败问题。
(五)完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结合建筑市场监管实践,加强政策研究和工作指导,及时总结推广建筑市场监管好的经验做法,狠抓制度配套落实。针对专项清理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完善建筑市场监管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细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认定和处罚办法,不断规范、加强行政监管工作。
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2012年9月30日前将阶段性工作情况(含相关统计数字)书面报部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综合协调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ztb@mail.cin.gov.cn。
联系人:明刚、米凯
联系电话:(010)58933262、58934964
附件: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汇总统计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二〇一二年六月四日
附件:
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清理汇总统计表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2012年 月 日
序号 | 地区名称 | 排查情况 | 纠正、处理情况 | 人员责任 追究情况 |
排查项目数 | 排查企业数 | 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项目数 | 发现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的企业数 | 罚款金额 | 没收违法所得金额 | 降低或取消资质企业数 | 限制或取消市场准入企业数 | 取消中标合同项目数 | 停业整顿项目数 | 给予党政纪处分人数 | 移送司法机关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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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