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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的通知
(国科发基【2012】748号)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单位、解放军总后勤部卫生部科训局:
  根据《国家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十二五”专项规划》的部署,科技部将在2013年继续组织实施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现将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予以公布,请你们根据有关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采取网络申报和文本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申请需要进行网络申报并寄送纸质项目申请书。具体网络申报流程和有关事项将于6月底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上(http://program.most.gov.cn)另行通知。
  2. 请各部门按照科技基础性工作的定位和2013年度指南方向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具体项目申报要求见附件2。
  3. 中国科学院报送不超过15项,教育部、农业部分别不超过10项,其他部门分别不超过5项。所有项目须经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统一报送科技部,不受理个人申报。
  4. 要科学合理地做好项目经费预算工作,各主管部门要认真审核和把关。严格按照项目实际经费需求如实编制预算,且申报经费不得超过项目支持额度;按照预算科目逐一编制详细的预算说明,测算依据和标准要科学合理、详实充分,符合相关规定。
  科技部将组织财务专家对项目经费预算进行专项评审,对预算经费额度不符合实际需求、测算标准不合理或预算说明不详细导致无法进行经费评审的项目将不予以资助。
  5. 纸质申请材料一式15份,须加盖牵头单位和主管部门公章并进行无线胶订。请于2012年7月20日前寄送至国家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同时以光盘形式报送电子版),逾期不予受理。
  6. 联 系 人:张鹏,张军,陈文君;
  联系电话:010-58881462,58881556,58881517;
  传  真:010-58881109。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3.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请书(格式)

科学技术部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201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方向

  一、科学考察与调查
  1.生物多样性综合科学考察
  藏东南动物资源综合考察与重要类群资源评估;藏北典型湖泊水生生物资源本底考察;罗霄山脉地区生物多样性综合科学考察;东北大小兴安岭地区菌类资源考察;东北地区草地植物资源专项调查;中国水生植物多样性和水生植被资源综合考察;我国重要自然宿主及媒介昆虫的病毒病原调查;中国森林植被调查。
  2.生态地质环境综合科学考察
  中国沼泽湿地资源及其生态环境效益综合调查;我国典型潮间带沉积物本底及质量调查与图集编研;中国典型河口动力沉积地貌本底数据调查;全国丹霞地貌基础数据调查。
  3.农业专题调查
  农作物有害生物及其天敌资源调查;全国农产品加工原料真菌毒素及其产毒真菌污染调查;动物源性食品中全氟烷基物质的残留水平调查;华北山区经济树种种质资源收集和保存。
  4.环境与人群健康调查
  中国国民健康状况和基本生理参数本底调查(二期);17-23岁中国健康男性外周血压和中心动脉血压常数调查;藏彝走廊世居群体遗传多样性调查;中医正常脉诊生理参数与体质系统调查;典型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综合调查与城市气候环境图集编制。
  二、科技资料整编与科学典籍志书图集编研
  1.科技资料整编
  中药资源基础数据整编及空间网格化;测绘地物波谱本底数据库建设。
  2.典籍志书图集编研
  新世纪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大地图集》编研;中国海海洋地质系列图编研;中国运河图志编研;中国古脊椎动物志与古生物门类系统编研;中国自然疫源性疾病流行病学图集编研;我国PM2.5主要排放源谱的编研。
  三、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
  动物及动物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标准物质研制;公共卫生领域重要标准物质制定;中国人运动能量消耗标准研究;风能太阳能高影响气象参数设计规范研制;中国传统乐器声学测量及频谱分析。

  附件2:
  科技基础性工作专项项目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基本条件
  1. 科技基础性工作一般指围绕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学研究的需求而开展的获取自然本底情况和基础科学数据、系统编研或共享科技资料和科学数据、采集保存自然科技资源、制定科学标准规范、研制标准物质等科学活动的统称。科技基础性工作是基础研究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基础性、长期性和公益性等特点,对于推进基础学科发展、支撑国家宏观决策、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保障国家安全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 专项目前重点支持科学考察与调查、科技资料整编和科学典籍志书图籍编研、标准物质与科学规范研制,以及其他对经济社会发展及科技进步具有重要支撑作用的基础性工作。
  3. 专项支持分为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为500万元以内,任务期限为3年;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额度一般为500万元-1500万元,任务期限为5年,并施行3+2管理模式。
  4. 专项支持的工作不以发表论文、获取专利为主要目标,主要目的是产出权威系统的科学数据、调查报告、科技资料、图集图件、重要标准、科学规范等公益成果,并向社会开放共享。
  5. 为实现专项目标,确保项目实施获取科学数据和资料的系统性和权威性,申报专项项目应广泛听取本领域专家意见并组织相对优势的单位联合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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