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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报送《国家文物局机关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的函

  (十三)调研工作中形成的调研通知、方案、提纲、报告等文件材料
  1.重要的                      30年
  2.一般的                      10年
  (十四)向上级机关的请示、报告及上级机关的批复、指示                          永久
  (十五)代拟的以上级机关名义印发文件的上报稿    永久
  (十六)同级单位的来函与本局的复函,下级机关、局直属事业单位的请示、报告与本局的批复、指示
  1.重要的                      永久
  2.比较重要的                   30年
  3.一般的                     10年
  (十七)文物局领导出席非本机关举办的会议、活动的讲话                           10年
  (十八)给文物局领导的日常性事务性请示和报告    10年
  (十九)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     30年
  三、督察司
  (一)全国文物安全部际联席会议等重要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纪要等  永久
  2.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           30年
  (二)一般性专题会议文件材料
  1.通知、名单、议程、领导讲话、纪要等       30年
  2.发言材料、交流材料、简报等           10年
  (三)文物督察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督察工作方案、请示、批复、督查总结报告、督查通报永久
  2.各督察工作组形成的小组报告、督查原始记录表、有关附件  10年
  3.专项督察中形成的材料、收集的相关资料      10年
  4.组织或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工作方案、请示、批复、总结报告、通报           永久
  5.组织或与相关部门联合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活动中形成的一般性文件                        30年
  (四)全国文物行政处罚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五)文物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和年检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六)文物安全工作中形成的材料
  1.起草制定的文物安全工作的发展规划、方针、政策性文件,文物安全工作规章制度及规划,文物安全技术标准等方针、政策性文件材料                          永久
  2.重大文物安全案件的督察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3.文物安全检查、文物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30年
  4.文物安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永久
  5.文物安全设施建设工程方案审核意见、批复、年度项目及经费预算安排意见                      永久
  (七)起草制定的文物行政执法督察和案件查处工作的规定、办法等文件材料                      永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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