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上级领导或文物局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 永久
2.其他有处理结果的 30年
(十五)日常性、事务性请示和报告 10年
(十六)历史沿革、大事记、有关编研材料 永久
(十七)文物局及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的预算、决算
1.预算及批复 30年
2.决算及批复 永久
(十八)国家文物保护经费中、长期专项规划 永久
(十九)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请示与批复 永久
(二十)全国文物保护专项经费管理工作文件材料,组织实施文物保护专项经费跟踪监督年报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的文件材料,经费使用情况检查材料 30年
(二十一)全国文物事业统计年报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1.统计年报、统计制度 永久
2.统计综合摘要 30年
3.年报基本数据摘要、年报工作通报、年报工作安排 10年
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行政部门上报的统计年报 10年
(二十二)文物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基建财务工作请示、批复、审批手续 永久
(二十三)文物局及直属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请示、批复、审批手续 30年
(二十四)起草制定的文物外事工作相关法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等文件材料 永久
(二十五)文物局与国外有关机构签订的重要交流与合作协定、协议书备忘录及合同等文件材料 永久
(二十六)出国(境)访问,接待来访,举办和参加国际会议等外事活动形成的文件材料
1.重大出国(境)访问活动的请示、批复、报告、出访计划、简报、出国任务批件、出访名单、总结、考察报告等 永久
2.参加重要国际会议的请示、批复、任务批件、计划、议程、纪要、决议、总结报告等 永久
3.主办国际会议的请示、批复、通知、议程、接待计划、名单、领导讲话、总结报告等 永久
4.一般性出访和接待工作的请示、任务批件、审批手续、议程计划、总结报告等 30年
5.一般来往文书、简报、赠送礼品清单、贺信、贺电等 10年
(二十七)《外事工作简报》及全年合订本 30年
(二十八)档案统计、交接、销毁等目录凭证 永久
(二十九)本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永久
(三十)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及规章制度 30年
二、政策法规司
(一)全国文物工作会议、全国文物局长会议、全国文物宣传工作会议、全国文物局长座谈会等重要会议文件材料
1.请示、批复、通知、名单、议程、报告、领导讲话、决定、纪要,讨论通过的文件、决议等 永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