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汉魏洛阳故城宫城西南角宫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87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丝绸之路申遗遗产点汉魏洛阳故城北魏宫城西南角宫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92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汉魏洛阳故城宫城西南角宫墙遗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一和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进行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根据《汉魏洛阳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的相关内容和要求,结合宫城区整体展示、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需要,进一步明确宫墙遗址展示的设计原则和思路,统筹开展宫城区重要遗址的保护展示工作。
(二)进一步加强西南角宫墙遗址考古资料的梳理、分析和研究,理清各类遗迹的年代和组合关系,在此基础上明确保护展示对象,提炼展示主题,科学确定展示内容和方法。建议重点展示城墙变迁和延续使用的过程,以及不同时期遗迹间的相互关系。补充西南角宫墙遗址与阊阖门遗址的关系说明。
(三)应以遗址价值的科学阐释为目标,进一步细化方案,丰富展示手段,力争做到科学、生动、直观。应根据城墙遗址展示需要,科学确定对位模拟复原展示城墙的夯筑高度,建议与阊阖门遗址、二号建筑遗址等已有地表模拟展示高度相协调;北魏时期水道为暗沟,不宜采取地面展示方式;城垣两侧尚未发现散水遗存,建议取消相关展示内容;在确保露明展示对灶址本体安全无影响的前提下,统筹考虑北周时期遗迹展示的科学性和整体性。
(四)制定合理、详细的经费预算。
(五)进一步规范文字、图纸。
三、请你局指导方案编制单位联合专业考古研究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方案进行必要修改完善,经你局核准后实施,并报我局备案。保护工程实施前应先行开展必要的考古工作;工程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业考古人员参加;加强工程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质量和人员、文物安全。
四、请你局加强汉魏洛阳故城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和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指导地方人民政府妥善处理好遗址考古、研究、保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和洛阳市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