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2012年安徽水下考古调查工作方案的意见
(办保函〔2012〕489号)
安徽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请求批准〈2012年安徽水下文物考古调查工作方案〉的请示》(皖文物保〔2012〕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意见如下:
一、请你局加强与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和国家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武汉基地的沟通、联系,统筹考虑安徽水下考古调查工作的时间、人员和经费安排。根据我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整体部署,2012年暂不开展安徽水下考古调查工作。
二、请你局指导有关单位做好太平湖和响洪甸水库水域的水下文物前期线索调查工作,进一步搜集、整理相关文献、水文、环境资料,为下一阶段开展相关水下考古和文物保护工作提供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