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城阳城址保护展示工程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68号)
河南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报批城阳城址保护展示方案的请示》(豫文物〔2012〕93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阳城址保护工程设计方案及你局意见。
二、该方案尚需做以下修改和完善:
(一)应加强对现有考古资料的整理和研究,进一步明确城内布局及各遗迹的性质等,确定保护对象。同时,进一步做好现状勘察,具体分析遗址面临的问题,予以分类表述,辅以必要的定量分析,明确各破坏因素对遗址的影响程度并据此优化设计,增强保护措施的针对性。
(二)城墙保护展示应贯彻最小干预原则,以现状加固为主。应进一步论证城墙遗址铺设防渗垫的必要性,优化具体设计,尽量降低素土保护层的铺设厚度,以保持城墙的真实性,并根据不同区段城墙的保存现状细化相关展示措施。现阶段仅对尚有地面遗存的东一、东二城墙和南二城墙予以展示,对地下城墙遗迹进行植被标识展示即可。无疏散功能需求的现状城墙缺口应予以封堵,以保护城墙的连贯性。
(三)城内夯土基址、灰沟、灰坑、文化堆积区及垫土台等遗迹应在做好环境整治的基础上,避免产生新的破坏,暂不宜进行大规模展示。城内遗迹展示应在加强考古研究、明确遗迹性质的基础上,以南城范围内的夯土基址及灰沟等遗迹为重点,重点展示其格局,另行制定单独的设计方案,按程序报批。
(四)进一步论证城壕遗址蓄水的必要性与可行性,并充分考虑后续运营及管理成本。若确有必要且可行,应在全面开展考古工作的基础上优化设计,解决活水来源问题并确保排水通畅。
(五)现阶段应尽量简化城内展示道路,建议先采用简易路面材料铺设临时性道路。城内道路的具体设计应根据后续考古工作及相关研究成果做进一步优化,另行报批。同时应进一步优化城内绿地布局,避免过于城市园林化。
(六)应根据考古工作成果调整出入口及相应的游线设计,将南入口作为主入口,西入口作为功能性疏散通道。同时,应在考古研究的基础上在南入口对南门遗址予以必要的体现,并简化西入口的建筑形象,不必出现具象的“门”的形象,以避免不必要的干扰。
(七)应根据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游客服务中心的选址,并补充提出具体的技术要求。建议将游客服务中心设在内城南门外。同时,动态考古展示棚的建设应充分考虑考古工作的实际需求,并采取临时性建筑的形式,以满足功能需求为主,力求简洁、大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