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拉卜楞寺释迦牟尼佛殿修缮设计方案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269号)
甘肃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呈报拉卜楞寺释迦牟尼佛殿修缮设计方案的报告》(甘文局发[2012]100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所报方案。
二、对该方案提出如下修改完善意见:
(一)补充对糟朽边玛草墙的现状勘察,并提出具体修缮工艺及使用材料要求。补充斗拱的形制描述、现状勘察情况及斗拱大样图。
(二)补充完善部分维修措施。进一步细化屋面防水、墙体防水、黄土泼浆配制等工程做法要求;在对院墙进行裂缝低压灌浆处理时,应明确灌浆材料的配比及做法要求,并在施工前进行局部现场试验;补充木构件防腐处理相关设计内容,如望板的防水防腐处理等。方案中不应使用水泥等不可逆材料。
(三)为提高屋面防水性能,建议屋面翻修时,可参考西藏布达拉宫维修经验,增设防水材料。
(四)补充木构件虫害调查分析内容,论证防虫处理的必要性,并在此基础上提出具有针对性的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