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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文物局关于邾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国家文物局关于邾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的批复
(文物保函〔2012〕1316号)


山东省文物局:
  你局《关于申请邾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立项的请示》(鲁文发〔2012〕121号)收悉。经研究,我局批复如下:
  一、同意邾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立项和你局意见。
  二、请你局指导地方人民政府组织规划编制单位和专业考古研究单位一起,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审批办法》和《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编制要求》的有关规定,在考古工作的基础上,开展邾国故城遗址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建议现阶段先行编制保护规划纲要,注意遗址本体和景观风貌的整体保护,统筹考虑遗址保护、道路调整、村镇建设、农业生产等问题,确保规划纲要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三、请你局指导专业考古研究单位系统总结、研究已有考古工作成果,在此基础上加强邾国故城遗址考古调查和测绘工作,进一步搞清遗址的分布范围、布局和内涵,做好价值和现状评估,明确保护对象;同时,尽快编制邾国故城遗址考古工作计划,并按程序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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