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造林绿化管理司关于加快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年度生产进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
森林抚育经营是现代林业建设的永恒主题,对提高森林质量、带动就业增收、转变林业发展方式、实现林业“双增”目标、促进绿色增长意义重大,是各级林业部门必须持之以恒抓紧抓好的一项核心工作。《林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已将森林经营放到更加突出位置,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目标和任务。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对2012年森林抚育经营工作也做出了全面部署,要求全年完成森林抚育任务1.05亿亩,并已分解落实到各地。
据最新调度统计,截至6月上旬,全国共完成森林抚育面积4347万亩,占计划任务41.4%。北京、天津、福建、河南、青海已全面完成任务,辽宁、吉林省、江苏、山东、湖北、广西等省区进度较快,完成率达到50%以上,但部分省份(含森工集团)的进度相对滞后,完成率不足30%。为进一步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生产计划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领导。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森林抚育经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森林抚育经营工作领导机构,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推进森林抚育经营工作的格局。
二、进一步加强对森林抚育经营生产的组织发动。各地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下达2012年营造林生产计划的通知》(林规发[2012]43号)文件要求,认真分析当前森林抚育生产任务完成情况滞后的原因,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分解落实年度森林抚育经营生产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加强业务指导和检查督促,确保年度森林抚育经营生产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三、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经营生产进展调度。为及时掌握各地森林抚育生产进展,我司将建立森林抚育生产信息报送制度,各地也要进一步加强森林抚育生产进展的调度统计,强化上下级以及同级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数字的真实、准确、一致。请各省(区、市)、森工集团营造林部门明确一名信息员,并于每月15日、30日两次按照附件要求将森林抚育经营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进度情况统计报送我司。信息员及相关人员名单请于6月20日前报送我司森林经营处。
联 系 人: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森林经营处 彭锋
联系电话:010-84238504 8066
电子邮箱:sljyc8066@126.com
附件:
1、森林抚育经营信息员及相关人员情况表。
2、中央财政补贴森林抚育作业进度统计表。
3、年度森林抚育经营生产计划完成情况统计表。
二O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1
森林抚育经营信息员及相关人员情况表
单位名称:
地址、邮编:
分管领导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
主管处室:
处长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
分管处长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信息员姓名、办公室电话、手机、电子邮箱:
注:请于6月20日前将此表反馈国家林业局造林司森林经营管理处。
附表2